我最喜欢的黑笔作文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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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q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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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从身边的事物中汲取写作文的素材,作文也是一个对抗拖延和懒惰的方式,让我们保持积极的写作习惯,下面是精品文档站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的黑笔作文优秀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的黑笔作文优秀7篇

我最喜欢的黑笔作文篇1

愉快的假期已经结束了。这个假期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小说。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是杨红樱阿姨写的。她是四川作家协会副主席,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现已出版童话、儿童小说50余种,作品被译成英、法、德、韩、越等多种语言,深受各国儿童喜爱。她也多次被少年儿童评为“心中最喜爱的作家”。

?淘气包马小跳》是写一个孩子马小跳和他的家人、老师、同学之间的故事。书里的人物可有趣了!

马小跳是个顽皮的男孩。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他的班主任曾经说:“马小跳,如果你有一天不站办公室,我就要放爆竹庆祝!”

马小跳有三个好哥们,分别是毛超、唐飞、张达。

毛超最爱说废话,他爱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唐飞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气鬼,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张达的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马小跳的同桌是路曼曼,他们是冤家。路曼曼扎个马尾辫,学习成绩很好,总是管马小跳的闲事。她把马小跳犯下的错误记在一本笔记本上,放学就拿给班主任看,让班主任罚马小跳站办公室。

马小跳最不喜欢的男孩叫丁文涛。丁文涛是个小大人,他成绩优异,一开口就是一连串的成语,好像鱼吐泡泡一样,咕嘟、咕嘟、咕嘟冒出来......

丁文涛和夏林果是同桌。夏林果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她不爱生气,但一生气起来特别凶。她跳芭蕾舞棒极了!很多男孩子喜欢她,马小跳也是其中一个。

安琪儿是马小跳的邻居,又笨又丑,可她心地善良,像个小天使。

这么多的人物里,我最喜欢的人是马小跳,因为他的性格和我很像:很可爱,有一颗童心,特别热爱小动物,对朋友很忠诚。

我一共看了30多本杨红樱阿姨写的书,这些书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难怪,孩子们把她的书称为“心灵鸡汤”呢!我决定把杨红樱阿姨写的每一本书都买下来,妈妈很支持我,她说,我已经变成杨红樱的小书迷了!我有一个理想,就是长大以后,成为像杨红樱阿姨一样的儿童文学作家,给小朋友们写故事,而且,还要配上我亲手绘画的插图!

我最喜欢的黑笔作文篇2

“酒干倘卖无,酒干倘卖无......没有你哪有我......”,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就会情不自禁地哼起来。

这首歌的背后有一个感人的故事,洒干倘卖无的意思是闽南语:“有空酒瓶卖吗?”故事是讲一个跛脚的聋哑老人,依靠收集空酒瓶养活自己,孤单一人,生活很苦。有一天,他在街上捡到一个小女孩,并带回了家,用辛苦收来的空酒瓶换钱买奶粉,让小女孩活了下来,后来,小女孩捡了一条小狗。小狗、老人、小女孩相依为命地生活在一起。小女孩有一副好嗓子,每天为老人喊着:“酒干倘卖无!”小女孩长大了,有一个作曲家男朋友,为她写了很多的歌,后来女孩成名了,她觉得有一个又聋又哑的'父亲很丢脸,再也不回酒瓶屋了,也不去看望老人。

后来,老人病了,小狗也死了,她男朋友看不惯她的做法,也分手了,她男朋友为她写下最后一首歌,也离开了人世间。女孩最后良心发现,愧疚伤心,并向观众讲述了自己的身世,还向观众唱了《酒干倘卖无》使观众都流下了感动的眼泪。看完这个故事后,我也流下了眼泪,我觉得那个女孩不应该因为自己出了名而感觉有一个又聋又哑的父亲丢脸,反而应该孝顺自己的父亲,还要把她父亲接到自己身边和自己一丐起住,让她父亲享享清福。

任何人都需要百善孝为先,也包括我。《酒干倘卖无》这首歌告诉我们要好好爱自己的父母,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我们一辈子也报答不了的。

我最喜欢的黑笔作文篇3

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当人们在电影上看到一位将军加冕称帝时,当人们在书上看到一位老人在孤岛上的留下遗言时,我想,他们肯定会想起一个人。没错,他就是拿破仑。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拿破仑转》

?拿破仑转》是一位叫做埃米尔·路德维希瑞士籍德国人写的。这本书讲述了拿破仑·波拿巴的一生,从土伦战役到远征埃及,冲加冕称帝到流放孤岛,都被写入此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大脑中好像出现了一个拿破仑的形象:科西嘉的矮子,巴黎学院的怪人,守护共和国的将军以及一个为展现自己才华而努力的天才。

我觉得拿破仑很奇怪,他为共和国效力,只为建立美好国家,可后来被权力所动,最后复辟,建立起了一个他为皇帝的波拿巴王朝。这些,可以说是为权力所动。

可是法国人更奇怪,他们先用拥护拿破仑;在莫斯科兵败后,便开始厌恶拿破仑;可当拿破仑兵回巴黎,建立百日王朝,法国人民又欢迎他……

总结以上几点,我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人,他身在中国,为清朝效力而反清朝,身居总统宝座而复辟,他就是袁世凯。历史似乎玩弄人,如是者尚有其他。如当时的欧洲混战,活脱脱的就是东周列国志的`翻版等。

历史尚有相似之处,而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呢?

拿破仑在打败反法联盟后达到人生的高峰,可他却不思进取,建立帝国,贪图享受,导致莫斯科兵败。而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很有能力,可却没有好好利用,导致江郎才尽,身败名裂。

很多人在从高峰跌入低谷后,遍渐渐颓废。可拿破仑却不然,他没有灰心,在不懈努力后终于重返巴黎,登上帝王宝座。这点很可贵,身处逆境而其志不泯,不像现在的人一遇戳着便言放弃,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总的来讲,拿破仑身上有着很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有缺点,也有优点。缺点,我们要以此为戒;优点,我们要以此为目标,学会并拥有它。

可以说,我看《拿破仑转》,往往是观西方之天下而想东国之古今,评他人之过失而论自身之好坏。

如果用一句老话来形容我的读书,那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我最喜欢的黑笔作文篇4

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书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黑笔作文篇5

狼是大家熟悉的动物,一说到狼,大家会想到一些寓意坏的成语,比如: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等。那是因为你不了解它,如果你了解了它,你就会很同情它,因为它们和人类一样,富有感情。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狼这个动物。

狼因为人类大量的捕杀,一些亚种已经灭绝了,现在我国野狼的总量只有几千只,所以,狼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狼的生存环境不容乐观。由于人们的偏见,狼的日子一直很不好过,东躲西藏,仍然会遭到猎杀。

狼的外表像狗,又像财,吻较尖,嘴里大约有40-42颗尖牙。耳朵直直地立着,上面几乎没有毛。尾巴上的`毛很蓬松,但是不会像狗那样摇尾巴。狼爪粗钝,不能弯曲。额头和头颈是灰白色的,里面带有黑色的毛。狼只有黄色和黑色两种颜色,不过,颜色会有深浅的分别。一般来说,尾巴上的颜色和身上的颜色是相同的,腹部都是灰白色。

狼通常会一群一群地出没,在一个狼群中,走在最前面的是狼首领,接着是大公狼、母狼、幼狼、老狼、草狼和残狼。一个狼群通常会成蜂窝形。进食时,也是按照在狼群中的前后位置来进食的。

有一些人会问,狼为什么会对着月亮嚎叫呢?其实,狼是不会对着月亮叫的,狼叫是因为和狼群走失了,用叫声来寻找同伴。还有就是一个狼群会对着天空嚎叫,那是它们在告诉别的狼群,这是自己的领地。

在我看来,狼和狗长得很像,还有人认为狗就是狼,是被驯化了的狼。狗和狼的确也差不多,只是狗擅于短跑,而狼擅于长跑。

我觉得狼很聪明,所以,我很喜欢狼。

我最喜欢的黑笔作文篇6

新学期到了,我们教室里又多了一个可爱的小生命,那就是——小乌龟。

这只小乌龟是一位同学带来的。它穿着一身青绿色的坚硬“钢甲”,上面绣着六角星的花纹,估计是乌龟的“随身小屋”吧!小乌龟的四肢也很有趣,它的四肢是淡绿色的,和“钢甲”相映衬。好玩的是:只要我们轻轻一碰,它就立刻缩进去,变成一块石头似的东西,任凭我们怎么弄都不肯出来。但只要水面一平静小乌龟又会警惕的伸出头,回到它悠闲自然地生活。

这只小乌龟的生活习性也很奇特,特别是吃食的时候,非常有趣。 有一次,我们的同学给小乌龟喂食。我们先是给小乌龟找来了一块肉,接着我们小心翼翼地把肉放在乌龟缸的一旁,把小乌龟捞了出来,放在离肉片10厘米左右远的地方,等待乌龟吃食。乌龟先是原地不动,然后悄悄地伸长脖子东张西望,看到周围确实没动静,于是就撑开四腿慢悠悠地朝那块肉片发起进攻,快到那块肉的时候,小乌龟先停了停,再伸长脖子闻了闻,确定这是块肉,于是就叼着肉片回屋慢慢享用去了。

我最喜欢的黑笔作文篇7

我最喜欢我家的小白兔。它很可爱,所以我给它取名叫爱爱。爱爱头上长着两只长耳朵,耳朵下面长着一对红宝石似的眼睛,身上的毛像雪花一样白白的。

它有是很可爱,也有时不可爱。可爱时,我走到哪它都要跟上。不过很调皮,不时地从我腿下跑过来、跳过去,害得我没法走路。

可是爱爱有时候很会干坏事。记得有一次,我到菜市场买了几个萝卜,放在桌子上,就去看书了。过了一会儿,爸爸过来问,你买的萝卜呢?我回答说:“不是在桌上放着吗?”爸爸说:“没有呀,不信你过来瞧瞧!”我走过来一看,呀!还真没有呢!于是,我开始找,可找了半天还是一无所获。忽然,我一转头,看见了我那淘气的小白兔爱爱,在桌子下吃萝卜,我赶紧走过去,大声喊:“爱爱!你怎么敢偷吃萝卜!”爱爱,见了,大事不妙!连忙撒腿就跑,跑的比谁都快。

我一看萝卜只剩下一个了,而且还剩下一半,我笑骂道:“真个淘气的小兔子,真是一头猪,吃了这么多,我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的萝卜。”于是,我又下楼去买了写萝卜,这回我要放到爱爱吃不到的地方。

爱爱虽然干了不少错事,但我还是很喜欢它,你难道不觉得它很可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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