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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450作文篇1
在还没到约会的那一刻起,我心里总是那么的激动,我很想跟它见一面。
终于,有一天,抽出了一下午的空,我激动的走进英华初中,一进校门,就看见了一栋栋高大的楼,建筑很奇特,而且楼里面还有很大很大的灯,那种灯美极了,听说还可以变色,远远地看着外表像是用圆球玻璃状造成的,很透亮。
再一个就是教室,跟我们的教室差不多,有电视,只是课桌中的书多了点。
这次约会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那操场,让人很是羡慕,看着都舒服,操场是由塑胶做成的,虽然不像草那样碧绿,但跟草没什么区别,而且还可惜在上面躺着,然后阳光晒着,是多么的舒服呀!跑步的时候踩着软软的“草坪”,就算是在夏天摔倒,也会减轻受伤。
那里的花草树木即使是枯萎了,只留下枝,我也能想象出绽放的样子,柳树一定会飘散着自己的碧绿的长发,花儿一定会展开自己羞红了的脸庞,小草一定会变成绿毛毯,为赤裸裸的土地盖上一层绿毛毯。
这个约会并没有让我感到失望,当我恋恋不舍的跨出校门的第一步时,我心里酸酸的,没想到这么快就到离别了,我就下了决心,等下回,我一定要看到它的一年四季,并且这这里跟它好好相处。
这就是我和英华初中的一个约会。我会永远记着的!
我与书的故事450作文篇2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啊,书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智慧与知识。而我,爱读书更是到了痴迷的程度。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是《哈利波特》。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放下书包拿起书来看。我沉迷于那美好的想象中,一直看到七点钟才拿起笔写作业。
有一回,我妈实在看不下去了,闯进我房间把书拿走,对我说:“你把作业写完了再来找我要书。真是的,天天看书看书,也不知道复习一下。”接着就“啪”地一声关上了房间门。我心里可难受了,那感觉,就像与一个非常要好的伴侣分离。我只好极不情愿地写作业,可精神根本集中不起来,刚写两个字,思绪就跟着书飘出去了。一想到哈利的聪明、伏地魔的阴险,我就按捺不住,于是飞快地写完作业,打开门往我妈的房间走去。
我悄悄地推开她的房间门,看见书就安安稳稳地放在她的书桌上。那书,就好像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我快速地走了过去,急切地打开书,往地上一坐,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迫切地想知道故事的结局,想知道故事里的人物后来怎么样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飞逝,当我妈抱着一大堆衣服出现在门口时,我才发觉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我急急忙忙地把书收起来,支支吾吾地跟她解释,她哭笑不得地说:“行,你想看就看吧。”
书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它能解决一切问题,也能让我感受到在平常生活中感受不到的东西。
书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了我很多“养分”。它像阳光、像雨露,滋润我的成长。
我与书的故事450作文篇3
不同职业的人都从不同角度告诫我们,但终归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而朝气蓬勃的我们,也应“不负众望”。因为爱书,我便与书结下不解之缘。轻抚着完好的封面,你与书的故事,还回想过吗?
米黄色的灯光斜照在五颜六色的图书上,随意抽出一本,或单调,或艳丽。不曾数过数量,但书上也不曾落过尘灰。每日的睡前,我总细细思索伴梦的书为谁?看谁?《汤姆索亚历险记》在床前端坐,《天蓝色的彼岸》在手中翻阅……
“田野里还是白雪皑皑,可是兔子却已经在下崽丁。小兔崽丁生下来眼睛就看得见,身上着厚厚的毛衣。它们来到这世上就会奔跑……”
我专心致志地阅览并思考着《森林报》中的一段,生动的故事让人目不转睛。“报纸”中的生灵栩栩如生,逼真动人,让我深深着迷。
报纸版面的封面更让人感兴趣,色彩童真的梅花鹿向生机勃勃的松林望去,透着春天的芳香气息和万物复苏的热闹。
“王妍,来吃饭哦!”我依然盯着一行字细细品味,心中却萌发了另一个想法:要是真的有哥伦布乐部就好了,那么,我一定会争取去的机会。我回过神来,左右循视了一下,继续阅览。
“猎人白天出城,傍晚他已经在森林里了。苍茫无风的傍晚,下着毛毛细雨,天气暖和,中张网捕猎的好天气。”我继续往下品读,细细的雨丝在地板上弹起,落在书桌上,我却浑然不知。
只听见外面一阵嘈杂的说话声和碗筷碰撞声,过了一阵,又鸦雀无声,我皱皱眉,又慢慢松开,半趴在地毯上阅读。
门外飘来一阵饭菜香,我未去理会,而看向窗外,透明的玻璃上滴着几滴雨滴,细细一听,便听到楼下吵架声,嘻笑声和喇叭鸣放声。
我爬起身来,餐厅里没有人,客厅里也没有人,环顾四周,一碗盛好的饭,几个菜已清凉,凄凉地摆在桌,我顺手带来《森林报》,一边细嚼慢咽地吃着饭菜,一边不时瞄向书本。
“蛇不会像蜜蜂和黄蜂那样蜇人,把蛇分叉的舌头当做像蜂一样的毒针是不对的,蛇的毒液在牙齿里。”读完最后一个字,《森林报》告以读完。
我像是有预感似地回回头,妈妈从我手中一把把书抢了过去,并指指米饭,怒气虽然内并不明显,但时隐时现,我知道了,今天又要被教育一顿了。这不,妈妈滔滔不绝地讲起看书的好处,和我做法的不对……
我一边听着,一边又回想着书中的内容,轻轻在书的封面上拍两下,莫名其妙地笑了。
我与书的故事450作文篇4
我们中国的汉字,形体端正,每个字都有自己的演变过程,一提到文字,我就不由想起了……
一年级的时候,由于对汉字十分生疏。总把汉字写得七零八落,横写歪,竖也写歪,每当我翻开我一年级的作业时,都感到十分得难看,恶心。
转眼间,我五年级了,现在写的字比一年级好几十倍都不知道,整体也是比较不错的,看起来十分舒适。横写平,竖写直,对汉字也是有些起码得认识了。
其中,在三年级的时候,发绳了一件很搞笑的事。使我记忆犹新,我写作文的时候要写一句话:“枇杷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但是我不知道该写“枇杷”还是“琵琶”。因为考试的时间快到了,所以我猜了一个,写成了“琵琶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结果老师点评作文的时候说了一句:“大哥诶,琵琶是一种乐器,不是水果,你在吃琵琶啊,能不能长点脑子!”顿时,全班哄堂大笑,我的脸也红了。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时,也不由微微一笑。
还记得有一次,我在大街上的服装店上,看到“衣衣不舍”这个成语,我问妈妈是什么意思,她解释了。在一次的作文中,我用了这个成语:“我的伙伴要走了我,我衣衣不舍。”这一写,可同学们通通笑疯了,老师说:“你不舍得衣服啊?记住,“依依不舍”是一个单人旁加上一个衣服的衣!”他把这个字写在了黑板上,写的很大,罚我把“依依不舍”这个词写50遍。
这就是我与汉字的经历。伙伴们,你们有没有这样的趣事?分享一下吧!
我与书的故事450作文篇5
一天上午,我抱着一本书,想去买一本《胡小闹日记》,于是我一边请看书,一边走在街道上,可走走着走着,我发现有点不对劲,“书店明明离我家很近啊,走了这么久,怎么还不到书店呢?”我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一眼旁边的街景,呀,这是哪啊,我怎么不认识,我飞快地往回跑,左拐右拐,可还是不认识这儿的景物。“天啊,我这是在哪呢?”我急得快人哭了,“我该怎么回去啊!”
天色渐暗,路灯亮了起来,我心想“反正一时也回不去了,要不我先把书看完,毕竟怎么来就怎么回去嘛!”经这么一想,我打开书继续一过走一边看,又走了许久,书看完了,我合上书,长吁了一口气,一抬头,发现要找的书店就在眼前了,我连忙跑了进去,买好了书,美滋滋地回家了。
回到家,我立马就看起了《胡小闹日记》,这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临近十点了,可我依旧沉迷在胡小闹与他的朋友之间发生的趣事之中呢。妈妈走过来,一言不发关掉了灯,我只好拿出了我的“神器”—大功率便携式手电筒来继续“作战”了。这样做的后果肯定是第二天不精神,打了一天的哈欠,还挨了一顿臭骂,唉,说出来,怪丢人的!
我的故事讲完了,但我必须提醒大家:“边走边看书是很危险的,还非常容易迷路,千万不要这么做哟。
我与书的故事450作文篇6
我家有一只大肥猫,叫懒四。因为他非常的懒,而且一天能吃四顿,过度肥胖,所以我给它起了懒四这个名字。
有一天,我正拿着小鱼干逗着肥猫,它的眼睛直勾勾得盯着小鱼干,看准时机,一扑,扑在了我的身上,我吸了口气,可是却被懒四身上散发的臭气给呛到了。“你是有多久没洗澡了啊?”我说道。最后,我实在忍不住了,决定带懒四去洗澡。
我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一分钱都没有。于是,我抱起懒四,只好准备自己给他洗澡。我把它抱进厕所。先用水把它的毛发弄湿,然后挤了一点沐浴露,轻轻地往懒四身上摩挲着,懒四身上满是泡沫,俨然成了一位白马王子。我忍着笑,又用泡沫给它做出了很多造型:孙悟空、牛魔王、大老虎……最后,还给它做了顶“假发”。直到懒四发出不满的叫声,我才终于想起自己是要干正事的。我连忙轻轻拍它的身子,说:“乖,先好好洗澡,等一下出去给你吃东西。”我说道。懒四一听到有吃的,突然十分配合,一动不动,就蹲在澡盆里,安安静静地让我摆弄。我开始帮它挠身子,偶尔还给它免费按摩。它好像很舒服似的,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终于,懒四洗完澡了,我又用吹风筒帮它吹干身子,再帮它穿上衣服。看着懒四帅得像名绅士,闻着懒四身上散发的淡淡香味,我乐开了怀!“哈哈,大功告成!”我高兴得牵起懒四的手,和它一起跳起舞来。懒四也跟随着我的舞步翩翩起舞……
其实,人和动物是可以做朋友的,只要我们和谐相处,地球将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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