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多阅读书籍,可以提升写作文的本领,想要写一篇优秀的作文,肯定离不开大家平时的阅读积累,以下是精品文档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忆同学作文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
忆同学作文篇1
这学期刚刚开学,我就遇上了倒霉的事:老师把我和马云聪这个调皮鬼调到了一起,成为邻桌,这回我可要大受其害了。马云聪长着一双灵活的小眼睛,小鼻子翘翘的,调皮的点子多着呢。我是班里的“弱者”,所以,对他的作为我只能生闷气,却不敢得罪他。
要说马云聪的大脑还是挺灵活的,他就是不知道用功学习。一次期末考试,我感觉有点不舒服,后来还吐了,吐得可那都是,就连考试卷子也被吐上了。“这下可糟了,不能考试了,我该怎办呢?”我心里暗暗地着急。这时只见马云聪从外面快速的用簸箕弄来一些土,放在我刚刚吐过的地上,个子矮矮的吴明贺,也拿了些纸帮我擦桌子,监考老师急忙让许灿去叫我们班的钟老师。钟老师看到我的难受样,心疼地说:“孩子,你能坚持住吗?”老师和同学们的关怀让我十分感动,我坚定地点了点头。
这时候,马云聪已经帮我把座位打扫得干干净净。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没想到这时的他已变成了助人为乐,还有点英雄气概的人,和以前那种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情形真是判若两人,在他面前我非常惭愧,觉得有点对不起他。我还清楚的记的,一次老师听写,看他的小眼睛不断地往我本子上描,我灵机一动,故意把“绅”字写成了“伸”,还满不在乎地把手放在桌下面故意让他抄。等他交上本后,我赶紧把“伸”改成了“绅”。本子发下来,马云聪的听写本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叉子,我的听写本却是对的,想想那时我得意的样子,看看他今天对我的真诚帮助,我真想跟他说声“对不起”。
每个人都是可以变的,我的同学马云聪已越变越好了,相信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未来的他会变得更好的。、
忆同学作文篇2
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叫李芃森,中等个,身体瘦瘦的。他的优点很多,比如爱学习、爱看书,喜欢锻炼身体,并且还乐于助人……因此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赞扬。
他喜欢锻炼身体。什么运动项目都喜欢,所以他的体育成绩非常好,他在这次运动会上还得了两个第一。
这次运动会上李芃森参加了400米和800米的跑步比赛。400米比赛他轻而易举的拿了全年级第一,800米就有点困难了。比赛开始了,三年级二班的范旭洪同学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奔而去,一下子把李芃森甩在了后面,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哪有这么快的速度啊!”人们议论纷纷。但李芃森一点也不放弃,一个劲的向前冲。同学们见了不知道有多高兴了,使劲给李芃森加油。一圈下来,李芃森快要追上范旭洪了,第二圈、第三圈、到了最后一圈,李芃森还没有超过他,我们的心都提了起来。就在这关键时刻,李芃森鼓起了劲,突然加速,一下子冲到了终点。同学们都被他的毅力而感动了,不约而同的鼓起了手掌。
李芃森不但体育成绩好,他的学习成绩也很好。他上课总能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下课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而且他画的'画也很棒,老师经常拿来让同学们参观。李芃森非常优秀,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忆同学作文篇3
如果一个人一生中都没有一个知己或朋友,那么他的一生就等于虚度。假如你有许多知己和朋友与你共同分享你的快乐和悲伤,你的一生就会过得充实并且成功。所以,拥有朋友的友情才是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升入初中,会结识许多新的同学,接下来,我向你介绍几位与我关系好的同学吧!
姚__,长得白白的,眼睛比较小,喜欢翘兰花指,说话的声音也十分娘,所以是个不折不扣的娘娘腔。说起他的爱好吧,似乎除了打篮球外,就只有搞恶作剧了。他特别喜欢在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扯下别人的鞋带,或者在别人桌子下贴上双面胶,把别人的鞋带粘下来等,仿佛别人的惊讶声和对他的责骂是他的笑料。
又一次,我的同桌唐__正在冥思苦想一道数学题,似乎快要想到答案了,姚__深情地唱了一首《新贵妃醉酒》,把他的思路全打乱了。看着她抓狂的样子,看着杨__调皮的面孔,不仅是他自己,就是我们这些旁观者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吴__,是我初中后第一个朋友。自我们认识以来,他的头型好像一直是个小平头,一直那么短,似乎没长过。他的笑点很低,没事就喜欢傻笑。他长得还算端正,可不知为什么,人送外号“猥琐男”。跟风是他的特点,每当下课,他看周围人做什么学科作业,他也做什么学科的。在没换座位之前,他与姚__同桌。姚__没事喜欢唱《新贵妃醉酒》,他也跟着唱。他那五音不全再加上沧桑的嗓门,真是“迷倒万千美少女”啊。他还喜欢跟别人讲述他的悲惨生活,说他母亲怎样虐待他,他的命有多苦,给我们的印象是看小说看“走火入魔了”!
友情是无限的,需要你的不断发现和摸索。
同学之间,无论快乐也好,矛盾也罢,我们都应该好好珍惜这缘分,刚从小学毕业的我们深有体会。
希望我们的友谊长存!
忆同学作文篇4
清晨,天空阴沉沉的,那活泼开朗的太阳公公害羞的躲到厚厚的乌云后面玩耍去了,“啪、啪”,几颗雨点打落在窗户上,把正在美梦中的我惊醒了。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迅速洗漱吃饭,以快乐、坦然的心态迎接新学期。走在熟悉的路上,树枝上挂着水珠,时不时地滴落下来,地面湿漉漉的,天空灰蒙蒙的,如同笼罩在一块巨大的灰黑色的幕布,点点雨滴落在脸上,丝丝威风拂过面颊,让人感到心旷神怡。
踏进学校的大门,校园里已是热闹非凡,许久未见的同学们互相打着招呼,诉说着放假的趣事,一个假期未见的同学好似都有了明显的变化,从一个个懵懂无知的孩童成长为阳光开朗的少年,大家已经在苏老师的组织下卖力地打扫卫生,目光转向我的好朋友——王雅子,她正拿着一块抹布,如同一个娴熟的机器人,专心致志的擦拭着窗户,脸蛋依然如往常那样红扑扑的,好似一个红红的苹果。突然她发现远处有一名同学遇到了困难,便立刻跑过去,接过抹布,朝下抖了抖,然后仔细地折成一个小方块,右手举着,小心翼翼地沿着玻璃边缘开始擦,她全神贯注,仔仔细细,不放过任何任何死角,一点又一点,原来模糊不清的玻璃窗仿佛施了魔法,渐渐变得清澈,光线透过窗户撒在她的脸上,可爱极了。
目光又转到了我们班那个活泼、开朗的同学——郭耀泽身上,他正坐在他的座位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不时蹙眉,不时微笑,手指在书页上轻轻地跳动着,或许他已经在字里行间享受这动听的旋律,当然,长大了一岁,他的模样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精心打理的发型,囧囧有神的眼神,高高的鼻梁,身上的那种稚气也消减了很多,看上去变成了“帅气少年”,说起话来有了彬彬有礼的感觉,让大家感到很惊讶。
教室里充满了重逢的喜悦和欢乐,新学期,同学们都有了许多的变化,一幕幕的场景好似昨天般的熟悉,这就是我的“家”,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五(10)班一定会变得更加优秀!
忆同学作文篇5
过去,我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把自己与外面的世界隔开。所以内心的自卑感油然而生。总觉得周围都是黑暗,将我重重包围,差点喘不过气来,内心会感到莫名的寂寞和孤独。
直到有一天,我进入了一个新的环境,遇到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她的脸上总是洋溢着自信的笑容。水灵灵的大眼睛,总是一闪一闪地,小巧玲珑的鼻子。多可爱的女孩啊,我独自一人坐在一棵老树下,感叹道:我要是有她一半的自信就好了。低着头深沉地思索着。 “嘿,你在想什么?”突然有一双手有力地拍在我的肩膀上。我吓了一跳,回过头,看到了她,一愣,然后尴尬地笑了笑。看到她调皮的神情,忽然觉得自己和她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于是一堵墙悄悄地从我心底冒出来。
“别这么多愁善感嘛,跟我做个朋友,可好?”她友好地伸出双手,眼睛里充满了期待。我犹豫了一会儿,慢慢地把手提起,她闪电般抓起了我的手,然后哈哈大笑:“哈哈,你肯跟我做朋友了,对吧,太好了,总有一天,你会被我带坏的。”她神秘的一笑,便拉起我奔跑。其实,奔跑的感觉不错啊,以前觉得双腿有千斤重,而现在却如羽毛般轻,是我的错觉么?不,应该不是,只是因为我的身边多了一个人陪伴,多了一个朋友…… 日复一日,我和她渐渐地亲密起来,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了,我渐渐地放开了自己,让自己在微风中奔跑,在阳光下沐浴,在快乐中成长。
以前,似乎被一件小事常常弄得不知所措,于是眼睛里出现了忧郁和恐慌,便开始犹豫,开始怀疑,开始逃避,开始把自己编织在梦里。现在,梦醒了,感觉就是不一样,是她,让我拥有了一份纯真的友谊,拥有了美好的回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让我懂得了快乐在于自己!
忆同学作文篇6
亲爱的同学:
你好!
你在那儿生活得怎么样?天气冷不冷?
我叫吴锦峰,头发乌黑发亮,脸蛋像个苹果,白里透红,两只“招风耳”像两把小扇子,十分帅气;一字浓眉,双眼皮儿,又圆又亮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显得特别有精神。那么,你长什么样呢?好奇的我真的很想立马知道。
我是一个活泼外向、开朗大方的人,我心地善良,但胆子不小。我一般不会随便发脾气,但是如果有人故意招惹我,我就会火冒三丈,犹如火山爆发一样,“岩浆”四溅。那么,你的性格如何呢?
如果方便的话,你可以来我们安溪玩玩哦!我们这里物产丰富,有驰名中外的“铁观音”、q弹可口的湖头米粉、回味无穷的成珍桔红糕……尤其是大红橘子,剥开果皮,取下一瓣,放进嘴里,轻轻一咬,果汁四溅,酸中带甜,甜中带酸,可美味了!保证你吃完一个还想再来一个,不信的话,快来试试吧!
对了,我们学校正在开展“手拉手”活动,我就是从校际组织的活动名单中认识你的。如果可以,我们在每年的暑假来一次“友谊相识会”怎么样?
如果你愿意,请尽快回信哦!让我们搭起友谊的桥梁,手拉手,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吧!
祝我们合作愉快,共同进步!
关心你的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忆同学作文篇7
为什么人要拥有友情?自古以来,就有不少的专家学者们探讨此事,也有不少专家为此立书著说。我虽未仔细阅读大家们的观点,但对于此事,小女子自有自己的一番看法。
为什么人要拥有友情?有一种说法就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人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群居动物。大家都知道的,我们人类的祖先是人猿。而当时的人类力量还很弱,所以不得不依靠群体的力量来让自己更好的生活下去。一切都是为了生活嘛,所以这份群居的习惯就自然而然的保留在了我们人类的血统里。不得不说,我们祖先的基因还是很强大的嘛,经过了上亿年雨雪风霜的洗礼,继续群体的基因仍在我们的dna中流传。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人类需要朋友的一个解释吧。人类的祖宗就害怕孤独,故而这份心情就随着这一点点的dna流传下来。导致了现代人也害怕孤独,因此,人们需要朋友。
其实那个说法好像还真的蛮对的,仔细想想也想不出什么不对的来。但这种解释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些。难道我们能把朋友的所有价值都说成了祖先的基因传承吗?假如没有这种基因传承,我们就不会叫朋友了吗?未必不见得吧。
其实我个人有一种想法,反正在我心里是认为认为它满具人情味的。我认为,朋友,是我们每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父母生育了你,爱人陪伴着你,朋友了解着你。真正的朋友啊,是哪个在别人夸奖你,为你锦上添花时,在一旁“酸”你的人;也是在其他人泼你冷水时,为你雪中送炭,鼓励你的那个人。在你功成名就时,不会经常出现在你身旁的人;也是在你落魄时,离你最近,主动上来关怀你的人。这才是真正的朋友,他们像一盏明灯,照亮你的前行之路;他们像一个警钟,在你因为一点小事儿飘飘燃的时候,让你清醒的人;他们像一把钥匙,只要拥有了他们,你就能打开成功的大门。
“我认为,如果一个人,能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支持你的人,无论你的选择是对与错,ta都会义无反顾的支持你,那么我认为从这一点上来说,ta是个兄弟。”
朋友就是这样,他们给予你力量,支持你,帮助你,不离不弃,时时刻刻让你感觉到:啊,还有人陪着我。这就够了。在这莽莽红尘中,谁又不是互相抱团取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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