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工作或者学习中,我们肯定会遇到写事迹材料的时候,撰写先进事迹材料时,要充分挖掘体现出来的现实意义、时代价值,下面是精品文档站小编为您分享的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5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1
滕启刚,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
滕启刚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身心投入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是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基层法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辽宁政法战线的杰出代表。他一生爱党、一心为民、一贯公正、一身正气,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满满的正能量、感人的好典型。他扎根基层法院30年,把对党的忠诚融入每个岗位、每次审判,矢志追求公平正义。他把群众的利益看得最重,常说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能调解的要尽量调解,审理的886件民事案件中,调撤率达68.9%。他潜心钻研业务,一步步成长为同事们眼中“行走的法律辞典”。近三年,主持审理的362件行政案件,结案率100%,平均审理时间仅为法定审限的四分之一。他敢担当、善作为,排除外界干扰,坚持秉公办案。身为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讨论案件时直言不讳发表意见,力求找到最客观公正的审判方案。2020年,鞍山市千山区组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他主动牵头负责调处中心工作,110件行政争议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他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不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他爱人下岗,不找组织、不托关系,自己帮助爱人摆摊自谋生计。一名亲戚因抢劫被判刑,他严词拒绝讲情。多年来,他累计审理案件1958件,无一违纪违法举报,无一冤假错案。生前曾荣获“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30项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带领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和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在辽宁振兴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省委决定,追授滕启刚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党员、干部要向滕启刚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永远信党爱党为党,自觉把人生追求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用实际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学习他敢于斗争、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直面问题,决不“绕道”,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站稳人民立场,牢记初心使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清正廉洁、敢于斗争,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2
--,女,39岁,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她于1996年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南泥湾法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职务。2005年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延安市宝塔区法院第一个获取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干警,因此受到了区政法委及单位的奖励。近20年的法院工作生涯中,她凭着对审判工作的极大热忱,对百姓的百倍关爱,对为民司法的执着追求,努力工作,勤奋敬业,成为宝塔区法院近年来审结案件最多的审判员之一。多年来,她审结的案件达千余件,案案过硬,件件合格,无一违法违纪和超审限案件,为此,她曾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被中国民主建国会宝塔区委会和延安市委会评为优秀会员。2012年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两评查”活动中,她撰写的法律文书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2012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视公平正义为生命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灵魂和生命线。在审判中确保公正是法官的神圣职责。因此,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她都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分析案情,耐心听取当事人双方就案情的相关陈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态度都不偏不倚,不坐堂办案,能主动去群众中调查了解,亲自进行现场勘察,全面、客观的收集、调查和分析证据,力争切实查明客观事实,杜绝主观办案。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使案件最大程度地得以公正处理,保证了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实现。2010年她审理的白某诉某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白某与被告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白某购买了被告一楼的房屋一套。后开发商因销售不利,将一楼住宅改为门面房,并将门面房另售他人。由于合同无法履行,白某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承担利息并承担购房款双倍的赔偿款。而开发商只同意退还房款承担利息,并赔偿原告其卖给第三人的盈利款。审理期间,开发商找人给她说情,施加压力,她不为所动。经过庭审,对证据的认真分析,她认为,如果按照开发商的观点,那么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不能达成惩罚的目的,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但被告的行为也非完全恶意,原告的请求也不能完全能够支持,故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购房款60%的赔偿金。本案下判后,双方均未上诉且自动履行了判决内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视人民满意为奋斗目标
人民法官只有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着深厚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满足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因此,她在办案中总会利用人性化调解,既解当事人法结,又解当事人心结。2013年,她审理了王某诉李某探视权纠纷一案,王某与李某于2009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儿子由被告李某抚养,自儿子上幼儿园后,被告李某就不许王某探望儿子了,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望着满面泪水的王某,同样作为母亲的她对原告充满了同情。在与被告李某的耐心谈话中,她找到了王某不能行使探望权的原因。原来,随着儿子的慢慢长大,他非常渴望母亲的疼爱,王某由于工作繁忙,每两周去探望儿子一次,而每次探望后,儿子便长时间哭闹,并常常郁郁寡欢。因此李某的父母便认为是王某在探望中给了孩子不好的影响,便开始拒绝王某探望儿子。本案涉及的法律规定非常明确、简单,原告有探望自己子女的权利,原告胜诉是勿容置疑的,但是对原告正当权利的兑现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简单,判决执行起来并非易事,搞不好还容易引起矛盾的激化。理清了思路,她先开始做被告李某的工作,她先将王某现在思念儿子的心情和痛苦的状态传达给李某,赢得李某的同情,后让其将心比心,最后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耐心的说服和教育下,李某妥协了,但李某称主要是他母亲心疼孙子,怕原告王某每次探望后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于是,她又电话联系了被告的母亲,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电话连线,被告母亲也同意原告探望孩子,但是原告要保证探望孩子后,不能给孩子造成不良的情绪影响。通过分析,她认为,孩子的郁郁寡欢一是原告探望的次数较少,不能满足孩子渴望母爱的心理需要,二是孩子对父母离婚的这种状态不能正确认识。于是,她联系了原告要求她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并要求她尽量每周去探望孩子,通过数管齐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每周去探望孩子,经过引导,孩子也不再有不良情绪,双方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视清正廉洁为灵魂
法官是依法治国的实践者,是法律规则的直接执行者。这不仅要求法官精通业务,秉公执法,更要求法官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要一身正气,廉洁无私。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她严格要求自己,正确界定自己的社交、娱乐和生活圈,保持“慎独”的本色,不结交不可结交的人,不光顾不应涉足的场所。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拒绝当事人的吃请和礼金。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的规定。一些当事人通过熟人、朋友为案子说情、送礼,每次都被她严辞拒绝,为了肩上的“天平”,为了法官的神圣责任,为了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她用自己的实际行为树立和维护着法律的尊严。
没有耀眼的荣誉,没有闪光的光环,有的只是平凡的岗位,默默的辛苦工作,-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正以她那平凡的执着、不懈的追求,实践着护法、执法的天平之梦。
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3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不忘初心、牢记宗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展现新时代政法队伍的时代风采。
滕启刚,男,汉族,辽宁鞍山人,1964年1月出生,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4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系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滕启刚同志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历经刑事、行政审判和派出法庭多岗位锻炼,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对党忠诚、爱岗敬业、一心为民、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成就了不平凡的人生,曾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近30项荣誉,是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忠诚履职、执法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英雄模范。
通知指出,要学习滕启刚同志对党忠诚、勇毅前行的政治品格,始终保持赤胆忠心。要始终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对党忠诚落实到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体现在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实际行动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通知要求,要学习滕启刚同志甘当公仆、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指出,要学习滕启刚同志担当作为、公正司法的敬业精神,始终坚守公平正义。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精研实干、追求极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知要求,要学习滕启刚同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始终做到作风过硬。要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好家人,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通知强调,全国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学习贯彻全国_精神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激励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汲取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4
2月25日,正安镇全体镇村干部集中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会上传达了《关于追授滕启刚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传达了中共北镇市委宣传部关于向“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腾启刚同志学习的通知,介绍了滕启刚同志的简历和生前事迹。
弘扬英模精神,感受榜样力量。与会同志都被滕启刚同志那种一生爱党、一心为民、一贯公正、一身正气,在平凡岗位上创造出的不平凡事迹所感动,并纷纷表示,一定要把学习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融入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汇聚起崇尚楷模、学习楷模、争当楷模的正能量。滕启刚从苦难中来,解决更多百姓的苦难,爱民、亲民、便民、护民,我们就要像滕启刚一样,始终把群众当亲人,紧贴群众所想,扎扎实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敢于斗争、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为奋力开创北镇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加快推进正安镇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篇5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原四级高级法官滕启刚,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
57岁的滕启刚因病于2021年6月4日去世,从千山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千山法庭,到法院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岗位,30年来滕启刚从未离开过千山区人民法院,他是千山地区人民熟悉和爱戴的法官,他与千山人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里的人们到处传颂着他心系群众、严格执法、公平断案的佳话。
用心去调解 用情去疏导
用法去解疑
千山法庭是千山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滕启刚30年的法官生涯有近三分之一时间在这个偏远的农村法庭度过。滕启刚常说,自己就是农民出身,知道农民打官司不容易,每当看到农民走进法庭,他都不着急立案,而是想方设法调解。
2012年,千山镇山阴子村要建文化广场,需要占用一个农户门前200多平方米的土地,农户要求高价补偿,气得村支书找到滕启刚要起诉农户。滕启刚了解到这个农户刚刚做完心脏手术,还是个脾气暴躁的人,就对村支书说:“你这样告他是容易出事的,我来劝劝他。”滕启刚找到这个农户一见面就说:“我来不是因为村里告你,我也是农村出来的,现在还住在谢房身村,你不用把我当法官,就当懂点法律的村里人,帮你出出主意。”一番话拉近了农户距离,几次登门交流,农户的问题得到了顺利解决。
滕启刚做群众调解工作有很多办法,有人将其总结为“滕氏调解法”:办理家庭纠纷,运用“亲情融化法”;矛盾复杂,依托各类组织运用“外力协助法”;涉及利益分配,运用“换位思考法”;纠纷激烈运用“背靠背法”。
他却说,无论用什么样的调解法,都要用心去调解,用情去疏导,用法去解疑,让法律以柔软的方式走进群众生活。
我还是孜孜不倦
追求公平正义的少年
“已近耳顺之年,始终无畏岁月,我相信我还是从前那个孜孜不倦、追求公平正义的少年。”这是2021年初滕启刚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一句话。
在千山政法系统广泛流传着一个8倍放大镜的故事,这是滕启刚作为一名法官尊重法律、追求公正的最好例证。
2019年5月的一天,王某因行车冲突,动手打了任某,路上监控距离现场太远,难以辨别实际情况。对此公安机关没有处罚,任某一纸诉状把公安机关告到法院。那段视频民警难以辨别,法官也一样。为此滕启刚买来8倍的放大镜,头几乎贴着视频一帧一帧细致查看,眼睛看红了,看出了泪水,却一直不放弃,终于捕捉到了王某抬手打人的动作,那一秒,铁证如山。法院判决公安机关重新做出行政决定,对打人者给予行政处罚。
现任千山区人民法院千山法庭庭长的吕晋锋,曾多次亲眼见证了滕启刚在执法时的严谨细致。2009年,一家矿山公司因尾矿发水造成耕地和果树被淹,几十户村民涌到法庭讨说法。在评估过程中,滕启刚顶着30多摄氏度的高温,不顾污染物对皮肤的伤害,一下子踏进10多厘米厚的污染层,不断提醒鉴定人员,这里的污染物更厚一些,那里需要再测量……一天下来,汗水早就湿透了他的衣服。最终村民获得了合理的补偿,双方都没有上诉。
我不光是法官
我还是一名共产党员
“请大家相信我,我不光是法官,我还是一名共产党员。”2008年,吕晋锋刚到千山法庭工作时,经常在大厅碰到一些当事人在议论打官司是否需要花钱找人,“每当这时候,滕庭长就会站到大家中间说这句话,说得特别诚恳坚定。”吕晋锋说。
1991年考入千山区人民法院不久,滕启刚就积极申请入党,他说:“我是农民的儿子,能有今天,一切都要感谢党和人民培育了我,爱党于我而言,是一种镌刻进生命里的情感。”
在千山法庭工作的时候,锅炉工生病了,滕启刚就每天早早到单位烧锅炉。连续三个春节,他都在法庭值班,有一年除夕夜,妻子去法庭给他送饺子,正见他往锅炉里添煤块,满脸全是煤灰,只有牙是白的。他看见妻子便打趣地说:“你看见过法庭的庭长烧锅炉吗?这次就让你看看。”听了他这话,妻子真是哭笑不得。
滕启刚的家,在千山区大孤山街道谢房身村一户普通的农家小院里,从出生到去世滕启刚一直住在这里,一家三口过着简单而幸福的生活。
滕启刚生前曾获得_网“优秀直播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30项荣誉;去世后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时代楷模”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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