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认真的进行了心得体会的写作之后都是可以让自己的感受有文字的表达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内心都会产生不少感想,需要及时记录在心得体会中,精品文档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3年纪律心得体会参考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3年纪律心得体会篇1
本人一直坚持党风廉政学习,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学习党章党史,并对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认真学习领悟。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素养,时刻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严以用权。现就学习和领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xx书记说,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都要廉洁自律,这是新时期党执政条件下,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坚持在'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相辅相成,让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修订后《条例》的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一方面,党纪从严重在抓早抓小,能治愈在纪律问题上打擦边球、钻空子的沉疴。这也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另一方面,及早发现问题,对于某个干部做出党纪处分,并不是要将其一棍子打死,最本质的目在于治病救人,最根本的出发点在于对干部的爱护,也唯有抓早,更能彰显党纪的严厉、发挥党纪的效力。
新《条例》将旧《条例》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六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使《条例》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各类违纪行为的'负面清单'中补充了以来新发现的问题,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要把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这些'负面清单'也折射出当前的新型腐败问题。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等党的领导干部都曾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中纪委在对他们的调查结果中都明确指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所以,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一条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处分规定。
如在违反工作纪律 '负面清单' 新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以来,一些党委纪委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处分。新版条例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又如在违反生活纪律 '负面清单'中新增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党的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中央多次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这次修订条例,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心得。
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3年纪律心得体会篇2
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提效能”为主题的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固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高效落实。以下是关于党员浅谈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的心得体会。
党员浅谈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的心得体会
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是作为党员的新要求,我们要认真执行。
一要正确认识。当前,正值中央巡视组对省委开展巡视“回头看”和市委换届的关键时期,xx正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历史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又极其繁重。我们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全面理解党风党纪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正确认识集中学习进行警示教育的良苦用心;
二要警钟长鸣。市委要求,专题教育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警示教育,今天集中学习省纪委编印的学习材料,都是发生在我省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我们要深刻对照反思,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是要引以为戒。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对照反思的根本目的是引以为戒,严守党规党纪,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特别是在当前,要聚焦全县稳增长保态势惠民生促和谐、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环境综合整治、脱贫攻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防汛、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压紧压实、落细落小,以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忠诚担当、展现奋发有为,为建设实力、生态、幸福新xx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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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纪律心得体会篇3
通过此次专题党课,促进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求大家立足本职工作,加强自我约束,应该从自身做起、从每一件事情做起,常怀敬畏之心,以诚信立德,以规矩行事,以纪律责己,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
学习贯彻中央纪委xx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深刻理解对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论述,用党纪党规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言行。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对党忠诚;既要严守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还要坚持和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要坚决破除各种盛行的“潜规则”;要坚决破除“老好人”现象。要深刻理解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论述,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要坚持抓早抓小;要加强日常监管;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深刻理解关于制度治党的重要论述,扎紧扎密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首先,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其次,维护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提倡的坚决响应,决定的坚决照办,禁止的坚决杜绝,必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第三,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第四,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
第五,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最后,严格遵守本地本部门规章制度。“细节决定成败,小事考量大德。”从落实《旬阳县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和“执行24小时两名干部值班和一名实职领导带班制度”等细节着手,从严格遵守本单位、本部门既定的规章制度开始,“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2023年纪律心得体会篇4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 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 是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 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 历次党章都对 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有着 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 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 双重考验, 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 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 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 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 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是贯彻党要 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 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xx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 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 党的xx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 “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 内容是我们在 1995 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 “试行条例” 发 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 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 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 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 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这次修订在具体内容和条款的设计上,注意正确处理了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注意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党纪处分条例》保留了“试行条例”中应当继续执行的 条款,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和细化,对一些不适应当前需要的条文不再写 入,并结合新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鉴于目前我国证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已 逐渐健全完善,并且中央办公厅发布的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已经有限制地放宽了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 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党纪处分条例》对“试行条 例”第九十一条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买卖股票应受党纪处分的规定不再写入。
二是注意处理从严治党与现实可行性的关系。 《党纪处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 力求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使规定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如《党纪处分条例》规 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 除党籍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 分的规则。这些规定较“试行条例”更加严格。
三是注意处理了维护国家法治精神与保持党内法规特色的关系。 《党纪处分条例》坚持维护 国家法治精神,在有关条文的设置方面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保持衔接,同时又注
意使其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使之符合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 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 ,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 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党纪处分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 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 合起来。
2023年纪律心得体会篇5
为担当者担当。鼓励干部敢担当有作为,就要让党员干部敢于放开手脚。对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偏差,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形成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环境,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解决一些干部怕担责、怕出错、不敢为、不敢试等问题,让干部愿意放下包袱、敢于作为。
保干事者无忧。各级领导干部要树起更高的标准,主动转变领导方式,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怀着对群众那股亲劲、抓工作那股韧劲、干事业那股拼劲,能担责、能担难、能担险。对被诬告的干部,要予以有效保护,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为基层干部撑腰鼓劲。形成既严守纪律底线,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又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改革创新者撑腰,既严格管理干部,又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助推经济发展高质量。
“国之兴,在于施政;政之兴,在于择人。”新时代呼吁锐意进取的“干将”“闯将”。树好用人导向,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起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挑起时代赋予的重担,助力南阳高质量高效率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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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尽管中央多次强调,中国共产党绝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然而,总有部分人将警告当耳旁风,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找靠山、架“天线”,甚至演化成宗派主义、山头主义……不信奉党的纪律和规矩,却推崇“潜规则”,甚至有的干部之间还形成了人身依附关系。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来说,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来说,纪律则是生命线。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遵守的规矩。如果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20xx年查处的山西“塌方式腐败”、中石油腐败窝案、发改委“审批崩塌式腐败”等大要案,一定程度上都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所结出的“恶果”。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五个必须”的要求: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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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并以此为出发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
遵循这个正确方向,历时一年多修改,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期颁布。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贯彻了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一、修订的内容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
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与修订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凝练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 “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深刻理解两项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制度源于实践。党的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探索、不断实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巡视监督,遏制腐败蔓延、形成有效震慑。新的法规充分汲取了最新的实践成果,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增强了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1、体现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严到位、管到份,真正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2、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两项法规,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更为党纪“加码”,将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6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3、体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党纪硬约束,也包括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恪守两项法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4、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修订出台的两项法规是中央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 “不能腐”、“不想腐”问题的有力实践。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努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新《准则》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两者各司其职又辩证统一,形成了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我认为,核心是抓好两点,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市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纪委、组织、宣传和党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将两项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大宣教”格局,纳入党校所有主体班次的学习,尤其是对各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要进行专题培训,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高潮。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两项法规过程中,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2、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要找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党员学习纪律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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