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生活阅历的作文,必然会有书卷气,当我们面对一篇作文时,常常感到挑战与机遇并存,精品文档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最喜欢的物作文优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物作文篇1
我是一个小“书虫”,十分喜欢看书。本人家中可称“图书馆”,藏书众多,足有数千本。其中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名叫《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说是一本小说,实际上是一本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男孩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后,想回到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传达心声,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文字单纯、清新、温暖,它教会我要懂得关爱别人、珍惜生命。
读着《天蓝色的彼岸》,让我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令我愧疚的事。有一天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小梅、小纶、小妍、小雯、小刘,还有我排队下楼散步,前面的人都走了,而却我一定要和好朋友小雯排在一起,无奈中间隔着小妍。我要小妍替我当排头,和我交换位置,她不肯。我的.犟脾气来了,两个人吵了起来。吵到后来,我恼羞成怒,用力地推了她一下,差点把她推下楼梯。事后,我很不高兴,被老师教训了:“要把她推下去摔坏了怎么办?”我在纸上写下:“要是她摔坏了,才不关我的事呢!”
想到这件事,我马上去翻出那张纸,把它撕得粉粉碎,丢进了垃圾桶里。要是当时她真摔坏了,我恐怕要被大家揍成肉泥了,我也会后悔一辈子的。我以后要做个讲道理的孩子,善待他人。
当时,读着这本书,我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幸好我用手帕及时止住了这“瀑布”,否则,我又要挨骂了。这本书的魅力真强,书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温馨,可同时又很幽默有趣,竟把平时不易被感动的我也感动得潸然泪下。
这本书告诉我,不能随随便便对别人不善良,因为今晚一躺下,也许第二天早晨就再也无法醒来。这是一本关于生与死启蒙的暖心的书,对生与死有着最贴切的解释。它使我又一次想起一件令我忏悔的事……
“快,把这些作业做了!不做好就别吃饭!”父母命令我。我一肚子不满:每天做做做,讨厌死了,真烦!可读了这本书,我有了新的认知:他们是爱我呀,我不能乱耍脾气!
总之,我推荐大家多看看这本书,好好领会它的寓意。这,就是我众多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
我最喜欢的物作文篇2
我最喜欢的小伙伴作文700字
跟我玩得最好的一个小伙伴是谁呢?不用多想,他就是邓炜炫。邓炜炫有一双小小的眼睛,一张小小的'嘴巴。每当他看书时,他那双小睛会目不转眼地盯着书本,嘴唇也不由自主地蠕动,显得格外认真。
每当下课时,他就会拿出一本书来,再捂上耳朵,便沉浸于书本世界中,看得如痴如醉,不能自拔。有一次,我去问他问题,他竟然没听到。直到我用手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他双眼不离书本,看都没看我一眼,说,你为什么在我看书的时候来打扰我呢?要是你不会的话,你可以找其他人啊。我一愣,心想:他平时可不是这么小气的一个人啊,可能是那本书太好看了,又或者是他刚好看到最精彩的部分——所以,所以,他才这样对我说的,我表示理解。
记得还有一次,是暑假的一天,我去他家找他打球。我说,我们去打球吧。他说,好啊,好啊,你先去,我洗把脸就来。我以为他很快就会来,没想到几个小时过去,还不见他的人影,气得我快要吐血,我想:这个小虫肯定又去啃书本去啦!第二天,我去找他算账。见到他,我生气地说,你昨天去哪啦?他一脸无辜地说,忘了。忘了就忘了,他绝不再提打球的事情,反而向我介绍起他正在看的那本动物小说,口若悬河,眉飞色舞。不知不觉间,我被他绕了进去,那天,我也没提一句打球的事恶性肿瘤,和他呆在家里,看了整整一个下午的书。
经过我的介绍,你一定也想和我的小伙伴——邓炜炫做朋友吧,要是想的话,赶紧联系我吧!
我最喜欢的物作文篇3
我最喜欢的人是钱思凡,他是我的同班同学。钱思凡个子不高,皮肤很白,黑黑的头发,胖胖嘟的小脸上长着一双小小的眼睛,脸上总是一幅开玩笑滑稽的表情。他很喜欢看书,也很贪吃,今天他就带了一袋从麦当劳买来的香喷喷的零食。下课时我们总是在一起玩,上课的时候他老爱转过身来和我讲话,因此我们俩被杨老师批评了许多次。
有一天我和钱思凡在塑胶跑道上跑步,一回教室,我俩就汗流浃背,热的气喘吁吁。杨老师进来教室一看,就要我们俩去办公室写作文呢!他太喜欢跟我玩了!
钱思凡真有趣,有那么多的爱号,我喜欢钱思凡。
我最喜欢的物作文篇4
有的人喜欢乖巧的猫,有的人喜欢忠诚的狗,有的人喜欢美丽的金鱼,而我最喜欢的是我家可爱的小白兔。
小白兔耳朵长长的,眼睛红的像红宝石一样,美极了。小白兔的嘴是三瓣分成的,它的脚四肢发达,前肢要比后肢短,跳的非常远,它的尾巴短短的像一个白绒球一样。
它喜欢跳来跳去,它爱吃青菜,胡萝卜,它总是吃完饭后就跳去它的房间,因为它的房间有几十根胡萝卜呢!它还有一个最酷的特点,那就是当你抚摸它时,它时不时的抬起高傲的头,它还是个淘气包,当你不给它胡萝卜时,它就跳到你身上,打你呢。
我非常喜欢我家的小白兔,我希望它能永远陪伴我长大。
我最喜欢的物作文篇5
我家曾有一只小狗,名叫来发,妈妈说这个名字能带来好运气,我特别喜欢它。
它的身体是黑色的,眼睛炯炯有神,眼睛上方一点点,有两个棕色的“小眼睛”,尾巴挺短的,不过看上去挺酷。
它很可爱,不过可爱的背后却是令人讨厌的淘气。有一次,我带它出去大便,它在外面呆了十几分钟,一点儿没动静。我觉得它是不会拉了,就牵着它回去了。谁知它一踏进家门,便开始拉,我都没注意,到厨房的时候我才发现,可已经来不及了,一路上全有它的屎,害得我要给它处理半天。
它不仅十分调皮,还特别的能吃东西。
有一次,我命令它上楼去,它不干,我拿出一小根火腿肠,它立马很乖跟在我后面。我在每一个台阶上放一点儿,我放完了,它竟然也正好吃完了。我又下楼拿了一块猪肝和一只手表,我把肝一抛,它就像疯子一样扑上去吃,我趁机计了时,它一吃完,我惊呆了,只用了3。1秒钟。我特别好奇,它肚子里到底有什么东西,让它变成“大胃王”的!
尽管它的缺点数不胜数,不过它当我保镖的确是好手。有一次,我早上上学,妈妈让来发送我去,然后就回来。我俩走呀走呀,半路上杀出三四只狗,我认得它们,它们是一户人家的狗,但它们很凶猛,平时见路人就叫,见车就追。那几只狗看了我们一会儿,迅速包围了我们,来发一跃而起,将其中一只打倒在地,我随手拿起路边的木棒,往一只狗身上打,再用力给了它一脚。突然,有只狗跳出来咬我,来发见了,一下咬住它的尾巴,我用木棒将它整个身体翘到了空中,又一阵乱打,这才制服了它们。
现在想想过去,倒觉得那时来发真像个狗中英雄呀!
我最喜欢的物作文篇6
一年有四季,分别为春夏秋冬。我认为这代表了四种心情,四种颜色,这种风景。每切换到一个季节,就会让人们的心境心态出现或多或少的不一样。
春,我认为它代表着万物复苏的季节,代表愉悦的心情,代表着绿色,是具有一片生机的风景。夏,代表着童声欢笑的季节,代表着橙色,这是一种充满活力的风景。秋,代表着风和日丽的季节,代表着黄色,代表着落叶满地的风景。冬,代表着宁静万分的季节,代表着白色,代表着白雪皑皑的风景。我是我对于这四个季节的粗略认知,其中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天。
冬天总能带给我一种安静的感觉,能让我心沉静下来,从而能够冷静的思考,给我一种舒适的感觉。并且我最喜欢那件事情莫过于打雪仗,堆雪人。
每年冬天,我都会邀请小伙伴来我家的院子里,开始一场期待已久的雪仗大赛。在这你一丢我一丢中,大家在这冰天雪地里不知不觉的就过了一个下午,却浑然不知疲惫。这对于大家来说,无疑是一次十分愉快的玩耍,那又怎么会感觉到疲惫呢。
其实我喜欢冬天的还有一个原因,你可以说是因为有夏天的对比。首先我是一个胖胖的男孩子,酷热的夏天简直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无比的煎熬。我也是一个爱玩,活泼的男孩子,每次一到夏天,玩耍之后的代价,好似直接穿着衣服洗了个热水澡。我十分不喜欢这个感觉,所以这也是我喜欢冬天的一个大原因。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季节,也一定都有属于自己的原因。每一个季节都是特别的独有的,就像每个人也是特别的独有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对事物的一份回忆,希望每个人都如此走下去,去观察去记忆自己身边所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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