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多阅读一些书籍,这样才能写出优秀的作文,作文是通过大脑不断积累词汇才能写作的,精品文档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欢灯的作文600字精选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喜欢灯的作文600字篇1
以前我是不喜欢作文的,对老师布置的作文不认真对待,有时从书中抄作文,勉强写出作文,文章条理不清,内容平平淡淡。
每次考语文,看着别人的作文分数那么高,而我却是这么低,心里难受极了。每次老师评讲作文听着别人优美的文章,而我却不能与之相比,心生仰慕之情。
有时爸爸看我的平淡无奇的作文总是哀声叹气道:“你的语文成绩就是作文差啊。”我低下了头,没有说话心里也是非常着急。自从来到了作文班,我觉得作文没什么难得,只要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发表自己的观点,再用一些优美的语言装饰一下就是一篇好作文。渐渐的,我喜欢上了作文。
写作文就要用心去写,我们要“说真话,诉真情”,我的语言能力不是很强,但我可以练,还可以多看一些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作文的每字每句都不是刻意雕琢,但汇在一起,却是人的真情实感。
有一次,老师让我把作文打印出来,并发到学校邮箱里,而且还夸我写的好。这样一来,我对自己所写的作文更加有信心了,此后,我和作文结下了深厚的情意。作文能唤起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作文让我们感受到万千世界的变化,作文使我们丰富自己的情感世界。
我要用笔来抒发自己的情感,来描绘这多彩的人生,来谱写这动听的歌曲,来书写人们内心深处的心声!
我喜欢灯的作文600字篇2
我的家乡在浙江萧山,虽然我不是土生土长的浙江萧山人,但我们已经在浙江萧山安家落户,也算是浙江萧山的一分子。
我喜欢浙江萧山,因为浙江萧山水好山好人更好。举世闻名的跨湖桥遗址是浙江萧山人的骄傲,“睡”了八千年前的独木舟见证了古人的`聪明才智,走进跨湖桥博物馆就好比穿越了时光隧道,感受到古人的衣食住行是多么原始,也是多么生态和环保。真没想到我们的祖先还有这么先进的造船技术,让人连连称奇。浙江萧山的湘湖也是风景优美,作为西湖的姐妹湖,湘湖更是多了一份幽静,碧水荡漾让我们心情也放松了很多。
浙江萧山的北干山公园也是我情有独钟的地方,站在高处,远远望去,一排排整齐的楼房占据着一角,红瓦白墙,几幢新建的高楼正拔地而起,地铁建设也在快马加鞭地进行着。浙江萧山的马路特别宽广和干净,马路两旁的景观树郁郁葱葱,大树就像一把把大伞,可以遮风挡雨,还会在夏天撑起一片阴凉天空,马路上车水马龙,有奥迪,有宝马,有奔驰……
浙江萧山的人民更勤劳,浙江萧山人更富足,浙江萧山人的素质也更高。记得有一次我与外婆乘k705公交车去图书馆,当时车上人很多,已经没有座位了,77岁的外婆爬上公交车,就看见好几个叔叔和阿姨同时站了起来,给外婆让座,外婆一连声地说谢谢。还有一次我独自去新华书店看书,在十字路口等绿灯时,我看见一位盲人爷爷,本来走在盲道上,不知为什么他越走越歪,最后居然向马路中央走去,一位大姐姐看见了,大声喊:“老爷爷,小心!”老爷爷怔在那儿,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走偏了方向,然后大姐姐扶着老爷爷回到了盲道上。不远处我还看到一位警察叔叔在引领着放学的小朋友们过马路……
这就是我的家乡,充满了人情关怀和温暖,我爱我家乡,更爱家乡的人们。
我喜欢灯的作文600字篇3
从前,我没有特别喜欢过哪个季节,现在你若问我,我会告诉你,我喜欢的季节是秋季,是的,是那个收获的季节。
秋季是收获的季节。像农民伯伯收获一年的粮食一样,我会在这个季节收获到我这一年的学业成绩,不是说收获大考小考的好成绩,而是到了这一年对学习付出的努力,渐有成效的时候,是自己那学习的思路越来越清晰的时刻,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是我对一年努力做总结之前的回顾。到了冬天就到了寒假,在寒假之前的大考是我们这一年的结束,而在大考来临之前的秋天,便是了解自己这一年为学业努力有什么收获的最佳时期,有什么不懂得都可以在这个时候去找同学找老师详细补习清楚,好在大考来临之时有备无患。
收获的季节,也只能是秋季。像农作物的生长一样,一年到头的努力也时候在秋季获得收获,这样才可以在冬天像动物冬眠一样储存能量,在来年开春之时,种下一切希望生根发芽的种子。若是冬季或是春季,再或者是夏季,都不会有秋季这样的效果,这是自然的规律,亦是万物运作的奥秘。只有在秋季收获,才能保证冬季的到来,冬季之后春季的到来,和春季完结之后夏季的到来,一到夏季,秋季就又快来了,等秋季真来了,收获了,冬天的,来年的准备也有了。
我喜欢的季节是秋季,不单单是因为它的收获,更因为它的低调、从容。秋季不像春夏和冬季那般热烈,秋季的变化都是静悄悄的,比春季的春雨还要静,是一种无声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带来的收获,更凸显出它的低调和从容。从不向人们收取什么,都是直接从落下的一切中生发出力量,叶子如是,头发亦如是。
我喜欢灯的作文600字篇4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创作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英国的探险者鲁滨逊,因船沉了而流落到了无人的荒岛,度过了28年,在进退无路的情况下,他开始想办法自救,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竭力投入到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去。他靠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智慧,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把这个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最终经过重重困难,鲁滨逊最终离开了荒岛,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我为什么会喜欢鲁滨逊呢?他是一个有冒险精神的人,他喜欢航海,胆子也很大,什么危险都不怕。即使遇到了难以计数的困难,他始终保持着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而且永不放弃。在那个无名的、没人住的荒岛上坚毅的活了28年,要是我,我就会一直坐在海边哭,脑袋里一片昏,什么也不想。他很聪明,懂得许多生活常识,虽没有良好的自然条件,但凭着自己的智慧,依旧活得好好的。我想到了有一次我所遇到的事情。一次考试,我发挥失常,看着那些平时成绩没我好却超过我的同学,心里真不是滋味。一向很要强的我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但一想到鲁滨逊,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这么久,都没绝望过,依然坚强的生存了下去。而我才遇到这点困难就想退缩,真的是太懦弱了。于是,我鼓起劲,为下一次的考试做了很充分的准备,认真努力的去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
“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天上不会掉馅饼,我相信一分耕耘才会有一分收获。
我喜欢灯的作文600字篇5
我喜欢姥姥家的牧羊犬,它的名字很威武叫"沧海"。我很喜欢它,可是,有一天,“沧海”跑出去了再也没有回来,我想一定是被别人偷走了。
至今我都忘不了,“沧海”的皮肤是棕黄色的,它的头跟狼的头有一点相似,它是一只公的牧羊犬,每次回姥姥家它都会趴在我的腿上,还围着我转圈,这代表是:欢迎回来,小主人。
沧海最喜欢吃肉了,每次妈妈买回来的东西,它都会闻一闻是不是危险物品,要是它最喜欢的肉,它就会跟着拿肉的你,还连忙叫几声,好像在说:“我饿了,我饿了,快点给我好吃的“,妈妈把它的饭盒拿到厨房,给它切了一块肉,沧海连忙过去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它汪汪的叫,好像在说:”真好吃,真好吃。“
我们已经把沧海当成我们家庭中的一员了,有一次,我们一起去摘水果,一不小心弟弟把手划破了,我们没有带任何东西,包括创口贴,我赶紧让”沧海“回家把姥爷叫过来,再带上一个创口贴,”沧海“跑得可快了,没过几分钟,姥爷就骑着车过来了,给弟弟贴上了创口贴,弟弟也就不疼了,我是真心佩服它的机智和聪明。
记得还有一次,我去上学”沧海“非要跟着我,路上,我碰见了我同学,同学问我:“你试卷做完了吗?”我说:“做完了呀!”原来,他有几道题不会做,我打开书包一看,我的试卷在家呢!幸好”沧海“还没回去,我让它把放在家里的试卷拿过来,”沧海“赶紧回去帮我拿,过了一会它回来了,嘴里还叼着我的试卷,让我那个同学看了一下,同学除了感谢我更感谢的是我的”沧海“。
我喜欢沧海,也喜欢它的机灵。
我喜欢灯的作文600字篇6
家乡,一个令所有人都热喜欢的地方,我的家乡在江西省赣州市的安远县,在我看来,我的家乡安远是世上最美好、最令人怀念的地方了。
在安远县城有一个安远人民皆知的景点——-龙泉湖。虽然它的名字带有一个“湖”字,但它却不只有湖,还有山有水有动物呢。
龙泉湖是一个森林公园,一踏入龙泉湖便会看见两边有两排笔直的松树,它们就像两排士兵,欢迎每个来龙泉湖游玩的人。继续走下去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湖了,湖中央还有一个“湖心亭”湖的民资顾名思义就是因为这个湖在湖的中心而命名的。连接湖两岸到达“湖心亭”的桥名叫“九曲桥”,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怪,是因为这座桥弯弯曲曲的,呈一个闪电形状,一共弯了九个折,所以称它为“九曲桥”
再继续走就有越来越多树了。这是已经走入了龙泉山了。阳光透过浓密的树丛照到地面上是已经是是分柔和、星星点点的。还会不是地听见鸟儿们尽情地伸展歌喉呢。如果细心一点还能闻到泥土和植物发出的淡淡芬芳。就这样,人在阴凉的树荫下漫步,听着鸟儿歌唱,闻着泥土的气息,任何人都会感到无比的惬意,让人无暇顾及来之前的种种不悦,只有全身心地去感受这世外桃园般的美景。龙泉湖多美啊,总是让人流连忘返…·
安远不仅有美景,安远还有一个十分珍贵的文化瑰宝。那就是20xx年5月20日第一批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采茶戏”
我诞生在我的家乡,我从小在家乡长大,又从小在家乡的蓝天白云下学习,懂得做人的道理、懂得了如何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懂得了如何长大后报效祖国…
家乡又是如此得美丽富饶,我有什么理由不喜欢我的家乡呢?
我喜欢灯的作文600字篇7
我喜欢静静地在草地上仰望天空,看那蓝天中白云变化的样子,或闭合双眼感受风轻轻拂过我的身旁,静静地感受大自然的力量。
我喜欢在冬天看雪花一个一个的飘下,好似它在下来时也要来几支舞,跳得动人、美丽。我喜欢看那洁白的大地,毛绒绒的样子,可爱极了,让我不由自主地想抱一抱。
我喜欢花,各种美丽的花。特别是山中和野草长在一起的花,和草一样有着顽强的生命力。
我也喜欢我的好朋友。因为她总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雪中送炭。有一次快上课了,我的鸡毛毽子被我不小心踢进了花坛里,要知道那可是五楼啊,她却帮我找人,最后拿了出来,她自己却浪费了仅有的写作业时间。
我还喜欢朗读,我朗读时总喜欢学董卿,因为她读得很好,是我最喜欢的主持人,我把每篇学的课文都要读几十遍呢!有一学期,我还把《女娲补天》倒背如流。
我还喜欢动物,看着它们可爱的样子,让我不由自主地亲一口,把她当我的妹妹来看。
我还喜欢吃,因为吃的时候总觉得很幸福,感觉整个世界都成了好吃的。
我也喜欢做梦。梦见我成了一个勇士、特种兵,我就激动不已,仿佛我成了大英雄,成为世界上最酷的人。
我喜欢四季中高声鸣叫的鸟儿,在窗口看着它们唱得陶醉、入迷、开心的样子。仔细聆听美妙的歌声,给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像是音符在空中舞动,让我觉得开心。
我还喜欢学校。看校园的校训:“做好的自己”,看同学们开心的玩耍和听他们的笑声。
我喜欢看书。在书中穿行,和我喜欢的人物打招呼,比如马小跳、白雪公主、灰姑娘、七个小矮人。有时我还看着看着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我更喜欢静静地看世界的变化,在这变化中找到我喜欢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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