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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篇1
2018年4月2日,我办党组书记组织全办党员领导干部及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共九章69条。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立法是一刻不停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法治保障,是实践发展所需,是党心民心所向。中央制定监察法,进一步构筑完善的监察制度体系,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家监察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监察法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
通过学习监察法,我们要明确党员、干部、职工的职责与权限。做为基层扶贫党员和职工要按章办事,守纪律、讲规矩,要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是不能做。要依据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贵州省大扶贫条例等认真履行职责,做廉洁从业的执行者、维护者,营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扶贫行业氛围,办所有党员领导干部也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通过此次学习,全办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对监察法有了全面的了解,大家对法律条文的丰富精髓有了更深程度的认识,办党组书记特别强调我们办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监察法,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
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篇2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正式确立。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光寒十四州。如今,国家监察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新时代监察官手中也握有了执法之剑,惩腐利器。这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大势所趋、事业所需、人心所向,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
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人员,要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对监察法中关于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要深入学习,牢记于心,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结合实际学思践悟,要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群众看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变化。
其次,要用好手中这把利器,要突出监察办案第一要务,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积极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以突破案件来实践监察法;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减少存量腐败、遏制增量腐败,做到防患于未然;坚持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做到全方位监察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特别的是农村基层存在的危房改造、涉林、涉农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做到监察向基层覆盖。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紧扣时代脉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勇气,维护良好的党风、政风、民风,为中国梦的早日实现保驾护航。
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各级纪委监委落实新要求、运用新手段,严肃查处发生在各个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成为各级纪委监委干部执纪监督的新利器。从而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全新阶段。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监察法的实施是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它既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也体现了实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的必然性,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填补了权力的监督空隙和死角。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体会监察法的实质。
立法过程之严谨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牢不可摧。监察法从草案到正式立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取得了各方面广泛认同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和精神。监察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朝着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从国家法律层面确保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牢不可摧。
覆盖范围之广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震慑有力。按照《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涵盖了所有的公职人员,实现了对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职能的有机整合,明确了监察职责和监督方式,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从根本上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能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职能行使之严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锋刃无比。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国家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把目前正在实际运用的调查手段纳入法律,赋予必要的调查权限,加大查处惩治力度,确保执纪监督有力度、有劲道、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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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篇4
今年是贯彻落实__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3月国家两会通过的监察法草案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做工作的重点,切实筑牢纪检监察防线。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充分领会深刻意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利、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把国家监察制度这一顶层设计制度化法制化,是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行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坚决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贯彻落实监察法,才能释放这把利剑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以监察法为准绳,认真解读自身职责定位、厘清监察范围和监察权限、明确监察程序,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纠等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严格自我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国家监察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廉洁、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将国家监察法切实贯彻落实,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行稳致远。
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篇5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库车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引起强烈反响,通过在“学”上下功夫,不断把学习贯彻推向高潮。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监察官法,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班子成员“经常学”和“全文学”
“根深才能叶茂,本固才能枝荣”,为有效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库车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兴起“大学习”热潮,领导班子按照“读原文、学原文”的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内容纳入到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内容中,坚持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用到一线”的实际行动,立起了贯彻落实的标杆,使精神实质内容入脑入心。
库车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骆娟说:“我将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并以多种形式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官法,领会吃透其中的内容实质,成为我们工作中的行动指南;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监察官法的要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监察官法》的出台,既是法制史上的里程碑,也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职业保障的压舱石。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监察官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我们要学习好贯彻好这部法律,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库车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常诚在理论中心组研讨学习交流时说道。
中层干部“精读学”和“重点学”
库车市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精神内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中层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并制定了中层干部学习计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用25天的时间,由纪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纪检机构负责人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带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中层干部系统深入的精读、研读学习全文;第二阶段用5天的时间进行“回头看”,由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采取电话抽查、走访提问等方式,随机抽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中层干部学习情况,并将学习成效和学习成绩登记备案。
库车市二八台镇纪检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李瑞璇在学习后说:“为了将《监察官法》学懂弄通,吃透精神,我制定了25天的个人学习计划,通过对《监察官法》9个章节的反复研读、反复思考,我深刻领会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含义。《监察官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同时对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占到很大篇幅,充分体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严格要求。作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以学习监察官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纪法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提升纪法衔接、法法衔接能力,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程序,以我们的专责、专业,切实当好身边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党员干部“用心学”和“争着学”
为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突出学习重点,突破学习难点,库车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疆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国”在线学习app等新媒体及报刊读物,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有效监督储备自身知识存量,助推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树立纪检监察铁军的良好形象。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学习后主动向负责人以口头方式报告学习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撰写1篇质量较高、有价值的心得体会。把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争学、争先的积极性。
库车市牙哈镇纪检干部左晶明说:“通过在网络媒体和手机app客户端上看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的新闻消息,心中不由得感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新兵,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要不断学习,提高纪法素养,严格自我约束,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监察官。”
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篇6
近期,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央提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向纵深和基层发展,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中央高度一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纪检工作者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三是勇于担当,落细落早。纪检工作者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政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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