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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情况调研报告篇1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12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道积极争取。
三、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较大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还很大,妇女的权利观念仍趋保守,妇女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四、家庭暴力问题仍需重点关注
在调查妇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妇女表示曾被配偶打过,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担忧的数字。当然也可能被打过的,有很多并不能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从这个数字中,也隐隐透露出,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并不是很高。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与因素
1、家庭暴力存在原因:一是客观上体力上处于劣势,在挨打的时候比较被动,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偶尔反抗引来的可能是对自身更大的伤害。二是农村妇女自身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遭受暴力后虽然也知道是违法的事情,但是很多妇女因受“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的影响,或是根本没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配偶重复施暴。三是家庭暴力取证困难。虽然说目前已有了专门的家庭暴力鉴定机构,但是由于大多数妇女对家庭暴力的鉴定程序并不了解,遭受家庭暴力后不知道应该找谁,如何进行鉴定,什么时间鉴定最合适,而且受害妇女在不打算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去做鉴定,从而导致家庭暴力取证困难。
2、土地权益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妇女的土地多在未婚前的父母所居地,一旦结婚了,父母家所在地取消了她的承包经营权,丈夫家可能也没有她的土地,从而失去土地。二是长期形成的土地种植传统,女性出嫁后土地留在出生地,由自家兄弟代为种植,并获得经济收益,导致广大农村妇女认为理所当然的土地承包权应当属于兄弟,而不去争取。三是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户主大都是男性,这也导致广大农村妇女在出嫁、离婚或者是丧偶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土地作为农村主要的经济来源,不能随妇女的住所、户籍等变化而发生改变。
3、财产支配权有限问题存在原因:一是妇女意识里她们最首要的任务仍然是照顾孩子和老人,因此并没有积极努力争取工作机会,农村妇女有相当一部分并没有工作,导致她们对男士的依附性太强。二是就农村来说,家庭经济来源仍以男士为主,妇女会觉得自己“没有说话权”,从而不去争取财产权利。
由调查结果可看到,广大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家庭地位也在提高,可以说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在农村,家庭暴力、土地纠纷、财产支配分割等存在的问题,依然容不得有半点松懈,针对这些问题,应该提高普法维权的力度、广度、深度,注重个案维权。
解决维权问题的建议与措施
就目前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看,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它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渗透在社会的每个角落。虽然国家已经设出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专属
部门妇联来帮助妇女解决困难,但是也正是因为此,形成了妇女工作也只有妇联做的不良局面。其实妇女工作是全社会的,仅靠妇联是远远不够的。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解决维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支持妇女维权工作的氛围,实现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1、创造良好大环境,构建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格??
在维权进程中要跳出传统、单一的维权模式,打破妇女工作妇联做的局限模式,确立社会化维权的新观念,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妇女利益的有效机制,使妇女的各项权益真正落到实处。大
一是打造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通过深入普法、严格司法、违法必究等环节,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为妇女维权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妇联维权的职能作用。妇联自身要解放思想,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方式,依据法规和政策,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和建议,切实解决妇女维权方面带有群体性、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维权工作。实现妇女维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起全方位、开放式的社会化维权的大格局。要以妇女发展和维权需求为目标,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协调社会力量,推动民众参与,逐步形成社会化、法制化妇女维权工作新模式。
2、从妇女本身做起,提高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
提高法律素质,增强广大妇女自我保护的能力。鼓励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学科学、学法律,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鼓励妇女灵活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自觉地维护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中的平等地位和发展权利,在妇女最广泛的参与中促进两性和谐平等发展。
加强文化教育,增强广大妇女社会竞争的能力。不仅要加强妇女基础文化教育。保证女童适龄入学率,降低在校女童辍学率,确保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要把成人妇女的再教育纳入正规化、系统化的轨道,为妇女终身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妇女情况调研报告篇2
面对妇女群体流动加速、利益多元、诉求多样以及乡、村妇联组织维权力量较弱的实际情况,高邮xx镇妇联从打造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加强基层维权力量等四个方面加强基层妇女群众维权工作,畅通了妇女群众的信访渠道,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减缓了党委、政府信访工作压力,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发挥示范督导作用,加强维权阵地建设。
加强维权,保护合法权益。xx镇妇联坚决贯彻"热心、耐心、关心、爱心、尽心"等五心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者,妥善处理每一项纠纷,直到来访者满意为止。在具体的纠纷调处中,镇妇联充分应用新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广大妇女儿童伸张正义、打击邪气、消除偏见。今年来妇联共接待来访妇女案件2人次,所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方面。对每一位来访妇女,都积极、耐心地做好劝导调解工作,及时与村联系协调给予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没有一起因接待而出现重复上访,没有一起恶性案件发生。
二、以"维权服务站"创建活动为品牌,全力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大力推进实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以维权工作机制建设为保障,在源头化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上下功夫。通过制定详细的"维权服务站"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示范带动点,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标准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活动服务于妇女儿童。
年初镇妇联联系镇卫生部门抽调医务人员组成服务队,对农村妇女进行健康体检,组织医疗专家举办妇女保健知识讲座,提高妇女保健意识。联系司法部门举办培训《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断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妇女儿童尊老爱幼,处理好婆媳关系,争做先进。围绕返乡女农民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引导返乡女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发展特色农业,帮助她们争取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协助政府及时解决返乡农民工子女就学、医疗等实际困难。
四、拓宽工作思路,多方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是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群众矛盾。对于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信访,注重发挥妇联自身优势,帮助解决;对于棘手或复杂问题,充分发挥司法、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和人民调解的作用,加以解决;对于贫困妇女,帮助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从源头开展维权工作,主要抓三个结合:维权工作与解决困难相结合、维权工作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维权工作与创建活动相结合。
妇女情况调研报告篇3
20xx年末,全县总人口47.91万人,其中:女性人口22.56万人,农村人口40.7万人。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农民家庭夫妻分居,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困难的一系列问题。最近,县妇联对我县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地调研。通过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等方式,重点对xx县河路口、大圩、两岔河三个乡镇的7904名留守妇女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通过调查,我们深深地体会到留守妇女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她们柔弱的双肩既担负着赡养老人、照顾小孩的重任,又承担着家庭生产的艰辛,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和希望,默默地支撑着家庭的负荷。
一、基本情况
1、文化程度。大部分留守妇女文化偏低。调查显示:初中及以下学历的留守妇女7844人,占99.24%;高中学历的40人,占5.06%;中专以上学历的20人,仅占2.53%。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多,31—40岁的具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较多,40岁以上的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较多。
2、年龄结构。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上。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638人,占总数的8.07%左右,主要是因为生育、照顾幼小子女而暂时没有出门打工;30—39岁的1130人,占总数的14.29%;40岁以上的6162人,占77.96%;40岁以上的留守妇女是较为集中的年龄段。
3、留守原因。调查显示:家庭经济状况差,生活质量低的留守妇女有2280人,占28%左右;无就业技能,致富能力不强的有6408人,占81.07%。大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5—40岁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现状及问题
1、劳动强度大,身体健康受损。调查显示:身体状况差、身患疾病的留守妇女有835人,占10.56%;身体状况一般的7069人,占89.43%。她们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物,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劳动强度大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留守妇女的体力大幅度透支。调查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承担将近2亩地左右的农业生产,而其中又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难以独自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而那些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则更大。
2、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下降。由于丈夫长年在外,留守妇女精神负担明显加重,安全感下降。主要表现:一是出现婚姻危机。留守妇女大多是中青年,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在他乡打工,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双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到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导致感情危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上升趋势,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于丈夫出门打工几年不归、移情别恋的情况,她们还是“欲语泪先流”。二是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农村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70%的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无人倾诉,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担心丈夫,还害怕流言蜚语。
3、婆媳关系难处理,对子女疏于教育。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不好处理,尤其在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处理好婆媳关系更是难上加难。调查中我们发现多例存在婆媳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的现象。不少留守妇女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无力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希望子女别做违法的事。由于80 %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她)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有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调查还发现有的由于自身只有小学文化,子女上初中后不能对其进行辅导和监管,导致他们成天逃学迷失在网吧里。
三、对策与建议
留守妇女是目前农村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针对留守妇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关爱农村留守人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局面。要出台相应的硬性帮扶政策和措施。如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传授技术、以村为单位定期或巡回开展“三下乡”活动、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以评选“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邻里”、“守法公民”、“五好文明家庭”等为抓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大力宣传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的重要意义;引导妇女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打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志青年回乡创业。要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本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大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拓宽农村致富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积累经验,更新观念,帮扶他们回乡创业,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加强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和资金扶持,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继续大力加强妇女技术培训,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让留守妇女懂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种田,科技致富,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继续创办示范家长学校, 深入开展“争当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引导更多的家长特别是留守妇女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劳动、妇联等部门要继续坚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要大力扶持留守妇女创业项目,在用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使其能够敢创业、会创业、创成业。同时,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农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合理流转土地,使农村留守妇女从繁重的土地劳务中解脱出来。
妇女情况调研报告篇4
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妇女同志法制教育;参与、指导创建巾帼文明岗、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引导妇女同志积极向上;利用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同志的思想动态、家庭困难等,认真做好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工作;挖掘身边典型,利用微信平台,宣传妇女工作和先进典型。
地区妇联:
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妇委会设置情况
于20xx年成立妇女委员会,设有妇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妇女委员5名,20xx年对委员进行微调补选,但未开展换届选举。截止目前为止,妇委会尚未出台制度,但出台了《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职责》,明确妇委会成员职责。
二、妇委会工作情况
自成立以来,妇委会组织开展了“三·八”国际妇女节主题活动、“六·一”国际儿童节亲子活动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积极与地方单位开展联谊活动、组织志愿服务等方式,切实发挥妇女组织作用,丰富妇女文体活动。同时,制定教育计划,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妇女同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提升妇女同志政治素养。
由于我单位工作地点分散,人员无法集中,致使工作开展较为不便。另外,与地方部门妇女组织交流较少,工作方法较为单一。
三、妇委会发挥作用情况
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妇女同志法制教育;参与、指导创建巾帼文明岗、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引导妇女同志积极向上;利用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同志的思想动态、家庭困难等,认真做好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工作;挖掘身边典型,利用微信平台,宣传妇女工作和先进典型。
建议地区妇联继续发挥组织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妇女组织经验交流,切实提升妇女组织在掌握妇女思想动态、维护妇女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妇女情况调研报告篇5
为进一步推进维权工作的开展,深入了解各村妇女维权工作情况,xxx市xxx镇妇联于10月份在全镇开展了维权工作调研活动。通过听取各村妇代会主任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分析信访案件等形式,对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以及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出现问题和挑战进行了调查分析,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多年来,各村妇女主任组织充分发挥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积极协调妇女维权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在女工劳动权利和劳动就业方面。针对集体私营企业的女工劳动保护问题,妇联组织积极主动联合人大、司法、劳动、民政、工会等有关部门,深入各类企业中,对女职工保护工作进行宣传,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劳动权利。在劳动就业方面,镇政府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妇女劳动技能。
2、在儿童接受教育方面。我镇儿童接受教育的程度不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为100%。此外,我们积极帮助贫困家庭儿童入学。
3、在妇女儿童健康权利方面,xxx镇积极鼓励广大妇女儿童按时进行健康普查。
4、妇女问题社会化:虽然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仅靠妇联解决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近年来,各村妇女主任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拓宽了维护渠道,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维权格局。
1、婚姻家庭矛盾是困扰广大妇女的主要问题。在各村妇女的来信来访中的大部分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大多数妇女当面临离婚、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问题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离婚的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后随丈夫居住,许多夫妻的住房时男方的产权或购买的部分产权,离婚时一旦分割房产,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二是家庭暴力取证难。许多妇女受到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诉讼中当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护。
2、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时代要求。比如:以往妇联维权工作都是说服教育式,唱独角戏,凭着自己的热情去调节、去呼吁,往往力量不够,解决不多问题。
(一)转变维权工作的机制,形成了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要积极争取,依靠党委和政府及司法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二)建立社会化维权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
1、建立健全调查的信息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积极发挥妇女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妇女的倾向问题,进行深入化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反馈。
2、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保护网络。与镇司法所配合健全妇女维权合议庭,由妇联维权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避免因司法不公正,判决不当而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运用法律直接维护妇女权益。与派出所配合,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乡镇暴力投诉站。使家庭暴力事件有人管。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妇女权益的实现往往需要诉诸于法律,但有一部分妇女因为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法律援助解决了这一问题。妇联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目标是解决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让所有妇女都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
4、建立健全维权监督网络,与司法配合对“两法”“两纲”的事实情况进行定期视察,对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提出议案、提案,调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目标是使关于妇女权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总之,建立妇女维权新体系,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从而达到“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并较好的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一根本宗旨。
妇女情况调研报告篇6
(一)维护婚姻家庭权利方面。
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有共同维护家庭婚姻的权利,有共同享有夫妻财产的权利,有自由选择婚姻的权利,但是在农村还有很多不和谐的现象发生。
1、女性婚姻自由受到限制。根据调查,年龄在40岁以上的妇女(32名)中有76%的妇女婚姻是由父母干涉,甚至有的是由父母包办的,年龄层次越高,文化层次越低,婚姻自由度越受限制。但从调查中我们也很欣慰的发现,年龄在40岁以下的妇女这个比例明显降低,大多数人认为虽然有父母的参与,但是婚姻还是由自己的选择。随着社会的进步,婚姻法的宣传力度的加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妇女婚姻自由权利将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2、婚姻保障权利受到限制。调查结果显示,有80%以上的农村妇女认为离婚是件很丢人的事情,在访谈中发现,有些农村家庭中丈夫在本村与别妇女私通,或者在外地打工成立第二个家庭,对此,她们很多人选择默默承受而不会选择离婚。原因是因为受到传统“男尊女卑”的思想禁锢,离婚使得很多农村妇女生活窘迫,很多妇女离婚以后没有安身的地方,也没有生活来源,即使回娘家也会受到嘲笑、漠视,再改嫁也会遭遇白眼和嘲弄。
3、家庭暴力时有发生。我们某某某镇老虎峪村是某某某市的零家庭暴力示范村,依托这个平台,多次进行普法教育及反家庭暴力宣传,本镇妇女由其是老虎峪村妇女对家庭暴力的认识程度普遍提高,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有90%以上的农村妇女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已经不再像以往一样认为家庭暴力是自己所理应承受的。但仍然有36%的妇女不同程度上遭受过丈夫的殴打和谩骂,40岁以上的妇女尤为明显。在访谈中当问及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选择保护自己时,大多数妇女选择回娘家向亲人诉苦,只有14%的妇女选择找到村级组织或者向基层妇联寻求帮助。只有5%的人选择到有关部门寻求法律保护。这表明虽然很多妇女知道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需要为自己寻求保护,实际上当暴力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很多妇女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丈夫的行为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把夫权看得很重要,而这种维护丈夫“违法”的行为,往往会助长丈夫暴力的气焰。
(二)家庭事务管理权利得不到保障。
在年龄在40岁以下的农村妇女中被问及在家庭中谁管理财务权利时,有84.5%人选择由自己掌握财产权利,在40岁以上的妇女中有57.8%选择自己掌管家中的财务大权。这说明随着年龄层次的降低,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农村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有所改善。但当问及家庭重要事情由谁做主时,答案却不禁让人意外,有57%的妇女认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协商,但事实上在40岁以上的妇女中只有39%的妇女选择在家务管理权利上自己有说话的权利。很多妇女认为家庭事务基本上都是丈夫说了算,认为女人只需要负责管理好家庭吃饭问题、带好孩子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不需要去操心。
(三)妇女受教育权利需进一步提高。
自国家提倡九年义务教育以来,农村女孩受教育权利状况得到很大的提高和改善,但是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现在很多女青年仍然受不到很好的教育,很早就被家长劝说外出打工,很早就结婚生子。调查显示,62名农村妇女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3名,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95%,还有2个为文盲或半文盲,而年龄层次越低,受教育程度越高。平均结婚年龄在22.6岁,文化层次越低,结婚年龄越轻。当问及为什么不继续上学的时候,很多妇女认为女孩上学没什么用,将来总是要嫁人生孩子的。但当再问及将来如何对待自己孩子的教育时,40岁以下的妇女普遍认为,男女受教育权利是平等的,女孩也要上学,她们就是吃了太多没文化的苦,这一信息表明,现在农村妇女对于女孩受教育应该加强的意识已经得到明显改善。
(四)基层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权利有待进一步提升。
某某某镇全镇总人口3.2万,农村妇女人口1.1万人,16-60周岁农村妇女人口0.8万。全镇只有11名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其中有一名担任村支部书记。镇机关共有在职人员79人,而其中女干部人数仅仅为14人。同时我们也看到还有大多数农村妇女认为女人不应该参与基层管理,认为那是男人的事情,调查结果显示80%的群众认为女干部的工作能力不及男干部。
妇女情况调研报告篇7
随着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两新组织数量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如何在两新组织中进一步扩大妇联组织的覆盖面,找准有效载体和抓手,已经成为当前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为进一步探讨两新组织妇女组织建设,更好地调动两新组织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近日,旗妇联对全旗两新组织妇女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党建指导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要求,坚持把“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目前,全旗共有非公经济组织249个,其中,符合建立妇女组织的有58个,已建立妇女组织的14个,妇女组织覆盖率24%;社会组织共有83个,其中,符合建立妇女组织的有59个,已建立妇女组织的18个,妇女组织覆盖率30%。
二、具体做法
旗妇联按照“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的工作原则,采取“先党后妇,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工作方式,在两新组织中逐步建立妇联组织。
1、抓组建,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全旗“两新”组织的具体情况,旗妇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组建原则,坚持“四同步”开展工作:一是联合工商部门,实现非公企业中党组织设置与妇女组织负责人的选配同步、与妇联工作开展同步;二是联合旗总工会,掌握非公企业中符合组建的女工人数,依托女工委员会平台,实现成立企业妇委会与稳定女工委员会队伍同步;三是联合旗民政局,对社会组织全面摸底,根据其经营状况、妇女队伍建设等实际,实现建立妇女组织与引导新社会组织发展同步;四是联合旗工商联,个人简历根据餐饮业、超市女性集中的特点,摸清妇女底数,在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妇委会,实现餐饮行业开展各类活动与企业妇女搭建沟通交流、协调互促同步。
2、抓重点,发挥组织作用。在已组建的“两新”妇女组织中开展
“巾帼建功”、“最美家庭”评选、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创新思路,提高基层妇女的兴家本领和岗位建功能力。以新建的社会组织妇委会为突破口,建立了文化宣传队、广场舞队、志愿者服务队等,要求定期组织妇女开展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起到典型示范的作用。在组建的过程中,每到一户企业,结合“两新”组织的性质,明确“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应当履行的代表、维护、宣传、教育、协调、发展的任务,引导动员“两新”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带动女性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扩大妇联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影响力,确保“两新”组织的中妇女工作的长足发展。
三、存在问题
受各种因素制约,“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的开展面临许多困难。具体表现为:
一是组建工作难度大。大多数“两新”组织负责人认为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搞好企业发展的同时,多为职工办一些福利就是实事,认为妇女工作虚,对企业发展没有多大意义,可有可无,担心建立妇女组织影响生产经营,制作牌、资料等加重管理成本,表现出的'种种脸难看、门难进、不配合、敷衍塞责的抵触情绪,导致部分妇干对“两新”组织组建工作存在畏难、胆怯思想,工作只停留在一般性号召上。在组建过程中,妇联干部“三顾茅庐”甚至“多顾茅庐”,但效果甚微,这是非公企业组建妇女组织的最大“瓶颈”。
工作总结二是女工管理难度大。一部分“两新”组织名存实亡,一套人马多个牌子,甚至有皮包公司现象。对于相对稳定的企业,女职工的摸底难在“流动”二字,女工出现的跳槽、季节工等现象比较突出,双向选择和优胜劣汰机制使人员进出频繁,相当一部分“两新”组织没有女工档案,权益保护和义务难以得到实现。同时,“两新”组织类别繁多,在工作方式和工作性质上存在很大差异,业务指导上归属多个不同上级主管部门,这种“多娘家”的管理框架,造成了“两新”组织妇女组织管理体制不健全。
三是开展活动难度大。一些“两新”妇女组织妇委会主任只是挂个头衔,没有相应的工资报酬,也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女职工工作;绝大部分企业底子薄、厂房简陋、条件差,没有合适的活动场地,不容许开展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文化活动。许多女职工由于家庭角色的特点,不情愿占用休息时间参加活动,心得体会情愿多加班赚钱也不愿意参加妇女娱乐活动。
四、对策及建议
“两新”组织妇女建设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必须建立长效动态工作机制,坚定不移地抓实抓好。
一是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组建妇女组织单靠妇联一家势单力薄,人力、物力、财力无从抓起,必须巧借平台,上下联动,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结合实际落实建立具体措施,真正形成以党建带妇建、以工建促妇建的党群工作一体化格局。在组建过程中,各镇(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班子,下设多个小组,主管领导任组长,机关干部齐参与,集中时间,深入各企业进行拉网式综合摸底调查,符合组建条件立说立建,在建立党组织的同时组建包括工会、妇委会、团委等其他群团组织,特别是结合工会、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合调研,联合指导,联合督查,协调解决影响“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促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对“两新”组织妇建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力度,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一些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强势推进的舆论氛围。要通过社会宣传触动、热门思想汇报业务培训推动、正面示范带动等方式,让“两新”组织业主进一步转变观念,真正认识到妇建工作能够产生经济效益、能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能够凝聚优秀女员工,使他们真正关心、理解妇建工作,进而重视、支持“两新”组织妇建工作。各镇(社区)妇干、村级妇代会主任要担当“两新”组织妇建工作联络员和指导员,实现“两新”组织发展与党建工作互促互赢。
三是以人为本,分工负责。“两新组织”中妇委会主任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要从管理层或一线员工中推选善于联系妇女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有威信、懂管理、善协调,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女员工担任,尽量由“两新组织”管理层女性领导担任,通过有选举权的全体女员工通过一定程序民主选举产生。积极推行党组织班子成员、女工委员会主任、妇委会主任“齐头并进、交叉任职”。建立的妇委会与工会可机构分设,人员并用。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妇委会的团体会员,工作相互支持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切实提高“两新”组织中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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