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人文水平的进步,职场人慢慢明白自查报告的必要性,写好自查报告能够让我们在工作中有更好的发展,下面是精品文档站小编为您分享的局编制机构管理自查报告7篇,感谢您的参阅。
局编制机构管理自查报告篇1
市编办:
根据市编办《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淮编办[20xx]78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市供销社机关行政编制22人,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人,科级领导职数9人,县级非领导职数1人,科级非领导职数5人。20xx年调入县级领导1人,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取3人。直属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编制18人。我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虽然教学业务停滞,仍坚持正常年检。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局编制机构管理自查报告篇2
市编办:
我局接到你办《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编办201110号)后,迅速按要求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201年市直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历年来,我局领导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局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
我局人事部门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市编委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
1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府办[20xx]47号)和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局职位设置的批复》(公复[20xx]3号)关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7名,工勤3名,不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变更名称或职能等问题,也没有超编进人,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按照《关于设立市所的'通知》(编[20xx]12号)要求,增设了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所,人员编制5名,保留了检验所,人员编制42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的部署,我局严格执行获批的机构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市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局机关“三定”工作方案。我局机关共设10个科室,其中保留2个科室,根据职能调整需要,撤消了食品安全科,增设了政策科、审批科、服务监管科、,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和纪检监察机构。20xx年4月,我局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圆满完成,在省、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了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和2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三)直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按要求积极做好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法人登记工作,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及时报送了调查清理报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100%,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率100%,做到及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20xx年,我局共提拔任命科级领导干部9人,其中,局机关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5人(含4名副科级领导职务、1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新成立的直属事业单位市监督所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2人。在提拔领导干部过程中,我局均按规定向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送领导职数申报表。对新进人员及时办理入编、调整手续,规范填写编制管理簿。积极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各项专项统计工作,做到统计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局编制机构管理自查报告篇3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二)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所有人员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内配置,未出现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擅自增加编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局编制机构管理自查报告篇4
根据县编办的要求,我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xx]2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对当前机构编制形势的分析判断,吃透《通知》精神,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不能违规踩红线。
二是深入挖潜,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
对现有的编制资源进行全面掌控,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三是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按照xxx县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x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核定xxx镇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3个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2人,实有人员27人。行政领导职数核定为7人,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另核工勤人员编制3人,实有6人。党政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2副;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1正2副;社会事务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1副。
核定xxx镇政府直属事业机构4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0人,实有20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4副,实有1正4副;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1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4副,实有3副;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人,实有6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1正3副;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4人,实有3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实有1正;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经过自查,xxx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以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时确定的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为基数,根据资编发[20xx]42号文《关于核定xxx镇行政、事业机构及人员编制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纪违规行为;机构改革规范,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由于工作到位,不存在因机构改革而引起的信访问题。
同时,我镇还积极探索机构改革后如何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新途径、新举措,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从全镇有关职能部门中优选了人员,组成了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并向群众提供信息发布、图书阅览、政府咨询、远程教育等服务,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改善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此外,我镇每年2月都认真落实了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现中文公益域名正在积极注册中。
局编制机构管理自查报告篇5
一、职责移交承接及运行情况
我局根据“三定”规定,积极与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对接,承接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分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相关机构的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赈灾应急救援等职责,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领导小组)等职责,以及事业单位区防震减灾局行政职责等整合。
机构改革后,为使机构运转更加高效,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我局切实抓好“三定”规定的分解细化和组织实施,主要措施是: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我局党组书记作为局机关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细化分解组织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落实举措、时间节点等。2、提高站位,履职尽责。我局领导班子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责任。确保机构改革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完成。3、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关键环节。我局新组建的领导班子要尽快到岗到位,尽快熟悉本部门的职责调整、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尽快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确保机构改革和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让改革推进有条不紊、工作衔接丝丝入扣。
二、标识标牌等规范情况
我局于3月18日正式挂牌,3月22日更换单位印章。3月26日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变更。根据“三定”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
1.职责移交承接方面存在的问题:①.部门转变职能尚未真正到位,部门间协调配合需要进一步完善。自机构改革以来,虽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部门的责任,特别是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了主办和协办及具体牵头单位,但事实上一些部门还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职责移交不到位、职责分工不到位、协调力度不到位等问题,明确和强化责任的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②职能增加,工作量大,工作人员不足。组建应急管理局,在原安监局的部门职能上承接了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分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相关机构的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赈灾应急救援等职责,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领导小组)等职责,工作范围扩大,工作量大幅度增加,但是我局单位人员并无增加,严重影响了以后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将“抓学习”摆在首位,坚持做好“抓学习、转作风、促工作”;二是从严抓好风险隐患大排查,下好风险隐患的先手棋;三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大整治,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建设好应急救援大队伍。
局编制机构管理自查报告篇6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按照《关于全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和会议要求,对本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机关基本情况
20xx年8月,根据扬府发办〔20xx〕160号文《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 明确我局更名为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三定”规定明确了我局14项主要职责,划出1项职责,新增2项职责,批准了11个内设机构,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5名(其中含扬编办〔20xx〕65号文核增我局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1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截止6月30日,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7人(含龚琪虎),另有纪委派驻人员2人,行政附属编制人员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6人,纪检组长1人(纪委派驻),副调研员2人,在市人大、市政协任职的原局主要领导2人;正处长9人,监察室主任1人(纪委派驻),副处长4人,主任科员6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2人,办事员2人。
2、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6月30日,我局直属10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139名,实有在职在编事业工作人员117人。具体如下:
(1)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2)市住房保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 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正职领导1人;
(3)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4)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46名,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1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3人;
(5)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6)市直管公房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2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0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7)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3名,领导职数1正。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1人;
(8)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正职领导1人;
(9)市白蚁防治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4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2人;
(10)市物业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3、编外用工情况
(1)局机关编外用工情况:我局承担的涉房工作量大,行政编制少,机关人手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20xx年以来,先后从直属单位借用了17名人员到局任职和帮助工作。根据扬人通〔20xx〕87号文下达我局的临时聘用人员计划共7名,其中驾驶员5名、打字员2名。
(2)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
市住房保障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借用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
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借用人员1人;
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
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借用人员4人;
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借用人员1人;
市白蚁防治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7人(主要从事白蚁灭治一线工作);
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借用人员11人;
市物业管理中心:借用人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
二、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情况
(1)机关运行情况:20xx年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下发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工作,有效履行了赋予我局的各项工作职责。一是规范了内设机构名称,使处室名称与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理顺了处室间的职责关系、范围和权限,避免了职能的交叉和缺位;三是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促进了我局组织机构的规范高效运行。目前,我局的14项主要职责得到科学、合理的分解和落实,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干部配备更加合理,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2)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局属10个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市编办明确的主要职责开展业务工作,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配备合理。按照市编办和市人社部门的规定,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的岗位需要,完成了在职在编事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了全员聘用制。所有机构设置均按市编办的规定严格执行,定期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相关工作。认真执行《xx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及时维护实名制系统,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岗位和职务调整、新增、减少等机构编制事项变化情况适时更新,确保人员信息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三、机关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近年来,我局承担着大量的住房保障和房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目前我局机关行政编制数为35名,仍是20xx年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机关人手紧张的矛盾相当突出,不少处室只有1-2名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现有工作任务的要求。
2、为了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房管工作任务,缓解机关人手不足的问题,20xx年以来,机关从基层单位借用了部分人员到局任职帮助工作,有的还担任了局机关处室的主要领导。系统事业单位之间也存在互借人员和交叉任职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混编混岗使用的现状。
3、部分单位的经费形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我局直属单位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一直作为差额拨款单位管理,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该单位职能以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为中心,本身并没有经费来源,而我市兄弟执法队伍大多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局编制机构管理自查报告篇7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马机编办〔20xx〕82号)精神及要求,我局对照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结合实际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市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马机编〔20xx〕22号)要求,设立马鞍山市审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法规审理科、内审指导科、审计执行科、计算机审计中心、财政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社会建设审计科、开发区审计分局、经济责任审计局等11个科室(局),另单设机关党总支。行政编制46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1名和开发区审计分局局长1名(高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截至xx月份,行政编在职人数42人(巢湖区划调整调入2人,退休1人),配备科级领导17名(另巢湖区划调整一名正科级职数单列)。
20xx年,根据马机编马机编〔20xx〕41号文批准,成立了市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中心,为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0人,公开招聘了8名具有工程造价、财务审计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心已于年初正式开展审计业务工作。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市审计局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由市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不存在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和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年检登记,按要求完成中文域名,按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收支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政府性投资项目较多、资金量大,审计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已难以应对日益加大的审计任务,我局编制虽有空余(定编46人,在职41人,空编5人),但由于全市总编制超编,申请招录公务员几年未获批准,人少事多的矛盾尤为突出。
20xx年,我局将在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各项制度,切实做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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