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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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提前调动救援资源, ,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降低紧急事件对经济的影响,下面是精品文档站小编为您分享的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6篇,感谢您的参阅。

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6篇

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1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全街道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活物资保障风险隐患,确保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商品稳定生产供应,粮食和物资储备满足市场应急需求,重点生活物资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切实满足街道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街道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贿、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街道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衔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工作。

三、预警状态

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四、应急状态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本村(社区)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办事处负责协调县级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辖区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胸;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i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特急状态(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并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五、应急响应

(一)一般状态(n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由办事处启动iv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紧张状态(皿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由办事处同意后启动i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办事处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紧急状态(i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办事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ii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对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力口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街道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特急状态(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全街道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省、市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六、应急保障

按照生活物资保障的相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分领域分环节落实保障责任措施。

(一)综合协调。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生产保障。由街道农村服务部、市监站、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组织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商品生产力口工,确保市场供应需要。

(三)储备保障。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财政分局、市监站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食盐等生活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对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等相关工作。

(四)流通供应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市监站、交管站、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配送及时通畅、正常营业。扎实做好定点医院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推动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加大配送力度,确保网购通畅。

(五)检验检疫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对辖区内入境入街道食品和重点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区域重点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排查,防止被污染生活物资物品流入市场。

(六)水煤电油气保障。由市监站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七)经费保障。由街道财政分局牵头,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八)市场监管。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街道农村服务部负责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九)奖惩措施。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预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给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上坪镇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事件分级:根据感染人数及波及范围等情况,将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上坪镇周边地区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二级:上坪镇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级:上坪镇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

1.5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上坪镇建立上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上坪卫生院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

县政府批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应急响应条件时,或国务院宣布iv级响应时,启动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入ii级应急响应阶段后,在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适时成立上坪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以下简称上坪镇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黄雄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叶青(镇党委副书记)

黄斌(上坪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计生办、文化站、农业办、教办、派出所、民政办、安监办、财政所、人社所、电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上坪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黄斌兼任。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上坪镇指挥部和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称为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在iv级应急响应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在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综合组、流动人口防控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社会治安组等6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2.1综合组。

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计生办牵头,文化站、农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组的联系和协调;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2流动人口防控组。

由交通部门牵头,派出所、农业办、计生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交通工具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3医疗防疫组。

由卫生院牵头,教办、派出所、民政办、人社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4保障组。

由党政办、财政所牵头,民政办、人社所、交通办、计生办、电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5宣传组。

由宣传部门、文化站、计生办等有关部门组成。

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6社会治安组。

由派出所牵头,教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3应对准备

3.1预案及方案制定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教办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学校防控方案。卫生院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监测、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卫生监督等技术方案。交通部门负责制订交通检疫技术方案。文化站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方案。

3.2抗病毒药物准备

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

3.3镇党政办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提出动用镇级物资储备的建议,卫生院适时调整镇级医药储备品种及规模,其他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调用准备,交通办制订物资优先运输方室,电信局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准备,人社所、卫生院会同民政办等部门,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制订相关政策,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各类人群医疗费用。民政办会同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4监测与预警

4.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

一、监测点设立:上坪卫生院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医院。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1、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2周曾到过高风险地区;

2、临床表现:

(1)发热(个别病例可无发热);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4.2预警

镇卫生院在日常疫情监测中,要每日主动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数据,分析是否有同一时间、空间或特定职业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生。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出预警信息。

5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并备注为“新型冠状病毒观察病例”,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级卫生健康局报告。

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县人民医院进行定点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

6疫情的分级反应

6.1发生i级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监测医院根据《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6.2发生Ⅱ级疫情时,除做好以上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卫生院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6.3发生Ⅲ级疫情时,除做好第一、二级疫情响应时所做的所有工作外,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7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7.1应急到位

接到指挥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专业工作组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7.2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目的是查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在何时、何地、从何人获得感染,又可能在何时、何地传染给何人。

7.2.1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对象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密切接触者。

7.2.2调查对象的信息来源

①首诊医院和发热门诊的信息;

②各种交通工具和检疫站的信息;

③疾病控制机构人员主动搜索的信息;

④疫情电话、热线咨询、社会举报的信息;

⑤上级通知的调查信息;

⑥来自外省、外地的互联通报;

⑦其他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信息。

7.2.3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遵循的原则

①镇疾控中心在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流调组进行流调。

②流调时,除了弄清并详实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个案调查表”内容外,特别重要的是调查清楚全部密切接触者。

③密切接触者的范围按照上级规定确定。

④对于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向指挥部建议封锁接触强度大、接触人群密集的单位、场所,即疫点封锁管理。

7.3标本的采集与检测

严格按照卫健委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实验室检测由省、市级实验室承担。

7.4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7.4.1健康教育

①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与方案,必要时应先作基线调查与试验。

②采取适宜的形式:既要利用现代传媒,又要采用传统的、有地方特色的传播手段,面对公众主要利用大众传播手段,针对目标人群可采用人际传播等多种手段,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使核心信息真正渗入社区,深入人心,形成健康行为。

③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根据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特点、文化程度和流行规律,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4.2技术培训

对临床医务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诊断救治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7.5资料整理归档

(1)报告记录;

(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调查处理方案;

(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5)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材料;

(6)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

8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8.1事件的确认

8.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学观察病例由河源市技术指导组确认,必要时请省专家组会诊。

8.1.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健委,由省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

8.1.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承担。

8.2事件的终止: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县卫健局报市卫健局,市卫健局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8.3事件的评估: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9保障措施

9.1技术保障

9.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成员由流行病学、传染病、病原学检验和消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对培训计划、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评估;

(2)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评估,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3)对疫点、疫区的划定,密切接触者的判定、管理,疫情监测以及疫点消毒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9.1.2应急处理队伍

建立并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专业处置队伍,队伍由流行病、传染病、检验、消杀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9.2后勤保障

9.2.1物资设备供应

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9.2.2通讯信息保障

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9.2.3经费车辆保障

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3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xx年xx期间全县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保障供应,稳定市场生活必需品物资价格,满足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根据县政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针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处于攻坚阶段的焦灼期,特别是临近xx,受xx期间适逢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消费需求旺季、国际疫情形势日益严重、国内疫情零星散发、低温雨雪天气增多、人员流动加剧等因素影响,出现了部分群众心理上产生恐慌、购物囤物现象。时下,保物资供应,稳市场价格,稳定心理预期尤为重要。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切实做好我县生活必须品和重要物资保障供应和稳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预案启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保障由县发改局指导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做好保障工作,主要承担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xx年xx期间米、面、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等重要物资保障投放供应及协调联络工作职责。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将密切关注xx年xx期间疫情发展的.态势和重要生活物资供应情况,如因疫情引发米、面、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紧张或居民米、面、油、肉、蛋、奶、菜重要必需品生活物资无法保证供应,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确定保供企业

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xx年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供应企业由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定点承担,负责全县群众米、面、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储备、供应、投放、保障。多美汇惠鲜生超市及多美汇生活馆以及老实人超市积极配合供应。各商场超市要互通有无,协调联动,避免无序竞争。

四、应急保障任务和措施

一是精准施策保储备。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是xx年宝鸡市冬春蔬菜储备定点企业,储备冬春蔬菜1200吨以上。按照县城区人口每人每天1斤粮、3两油、1斤菜、半斤肉的标准,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统筹市场资源,拓宽采购渠道,加强农超对接,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库存储备粮(包括米面)60吨、油12吨、新鲜蔬菜60吨、肉7吨、奶3000箱、蛋3000斤的投放储量,需保证为期10天的生活必需品储备。结合市场形势,积极争取市上冷冻猪肉储备投放,确保市场供应。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老实人超市加强配合。

二是落实责任保供应。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区的百合超市、福多多超市及县城老区的鑫森超市、天宝超市要坚持全天营业9小时以上,保障全县米、面、油、肉、菜、蛋、奶和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物资的充足供应,蔬菜品种要丰富多样,既要有白菜、土豆、萝卜、菠菜、青菜、蒜苗、大葱等一般应季蔬菜,又要有黄瓜、西红柿、青笋、西葫芦、豆角,青椒、豇豆等时下紧俏的反季节蔬菜。县医药药材公司要做好口罩、电子测温体、84消毒液、酒精、疫情防控器材等投放供应。

三是多措并举稳价格。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区的百合超市、福多多超市及县城老区的鑫森超市、天宝超市米、面、油、肉、菜、蛋、奶和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物资的价格原则上与xx前商品价格持平,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老实人超市也要加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稳定。

四是细化举措强管理。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超市、老实人超市、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要加强管理,通过临时顶岗、合理排班、动态调岗、增加员工薪酬等措施,统筹安排工作人员上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轮休,做好张弛有度,积极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五是科学应对防疫情。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超市、老实人超市、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要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超市入口处要设立检测点,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执勤测量体温,顾客出入超市必须佩戴口罩,要求员工上下班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在每天营业前后对营业场所和计量器具等设施进行消毒处理。企业负责人要承担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

六是强化措施稳预期。各商场超市负责人和员工一定要提振信心,增强战胜病魔、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要做好员工的心理疏导工作,稳定员工情绪。要通过板报、专栏、显示屏、微信群、广播等渠道宣传疫情防控常识。引导顾客理性消费。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组关于编制重点盟市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预案的通知》(内防指复发〔2020〕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依规、科学储备,快速反应、精准施策、保障有力的原则开展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二、供应物资调查

(一)九类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

我市现有城镇常住人口100万人左右,乡村常住人口210万人,按照每日人均用量和计划保障天数,九类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现状如下:

1.大米。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大米库存2.56万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主食人均用量500g/日,大米约占60%,全市大米日均消耗量约930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27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兴安盟、呼伦贝尔、赤峰、吉林、辽宁、黑龙江等地每日采购437吨左右。

2.面粉。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面粉库存1.9万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主食人均用量500g/日,面粉约占40%,全市面粉日均消耗量约620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32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赤峰、包头、巴彦淖尔、辽宁、河北、山东等地每日采购300吨左右。

3.食用油。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食用油库存4201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人均用量25g/日,日均消耗量约78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54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赤峰、包头、巴彦淖尔、辽宁、吉林、河北、山东等地每日采购34吨左右。

4.肉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17.34万吨左右(人均用量150g/日,日均消耗量约475吨),本地产能可达1045吨/日,全年总产量在40万吨左右。若疫情发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并供应其他地区。

5.蛋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5.78万吨左右(人均用量50g/日,日均消耗量约158吨),本地产能约110吨/日左右,全年总产量约4万吨左右,不分淡旺季。若疫情发生,每日缺口约50吨左右,需从赤峰、辽宁等地采购。

6.奶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18.62万吨左右(城镇人均用量300g/日,乡村人均用量100g/日,全市日均消耗量约510吨),本地产能可达776吨/日,全年总产量在28万吨左右。若疫情发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并供应其他地区。

7.蔬菜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41.94万吨左右(城镇人均用量500g/日,乡村人均用量300g/日,全市日均消耗量约1150吨),本地市场现有蔬菜预计能满足全市人口3天左右的供应量。若疫情发生,淡季(一、四季度)本地产能约1.93万吨,日均产量106吨左右,蔬菜自给率不足10%,每日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外调730吨以上;旺季(二、三季度)本地产能约13.41万吨,日均产量735吨左右,蔬菜自给率可达60%以上,每日缺口420吨左右,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采购。

8.水果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27.49万吨左右(人均用量243g/日,日均消耗量约753吨),本地市场现有水果预计能满足全市人口3天左右的供应量。因水果种类繁多,不分淡旺季,且本地品种单一,基本依靠外省采购,若疫情发生,每日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采购753吨左右。

9.食盐。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6789吨(人均用量6g/日,日均消耗量约18.6吨),本地市场现有食用盐预计能够满足全市人口180天供应量。若疫情发生,本地库存消耗完后,每月需从锡林郭勒、营口及大连等地采购500吨。

(二)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情况

目前,我市初步确定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40家(各旗县市区至少明确3家以上)。如疫情发生,将依托以上企业开展各类生活必需品加工、调入、销售等工作。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市本级救灾物资现有储备情况:36平方米棉帐篷30顶、12平方米棉帐篷389顶、12平方米单帐篷294顶、折叠床886张、棉被5790条、棉大衣1370件。

三、工作任务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重大疫情或特别重大疫情时执行。一是执行重大疫情保供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重大疫情(参考北京、吉林等地,按疫情可在30—40天左右得到控制测算),部分地区封闭,食用油、食盐、肉、奶类物资可以依靠本地产能或库存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大米、面粉可依靠现有库存支撑20天左右,后期需从外地调入,蔬菜、水果、蛋类急需从外地采购保障本地市场供给。二是执行特别重大疫情保供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特别重大疫情(参考武汉,按疫情需在50天以上得到控制测试),城市基本封闭,食盐、肉、奶类物资可以依靠本地产能或库存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大米、面粉、食用油可依靠现有库存支撑一段时间(大米、面粉约20天,食用油约40天),后期需从外地调入,蔬菜、水果、蛋类急需从外地采购保障本地市场供给。

四、设立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鞠树文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晓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建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程志峰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树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天鹏市财政局局长

王兴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金柱市商务局局长

孙树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晓东市农牧局局长

李树城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俊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赵海军通辽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刘庆文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站长

赵玉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总经理

孙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总经理

邹铁壮市盐业公司董事长

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指挥各旗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开展生活物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疫情期间生活物资市场形势判断生活物资供应紧急状态,提请指挥部实施和终止保供行动。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联络人:赵英君,联系电话:15047468643),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保供工作,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将事态变化、存在问题等情况上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作为保障工作组成员和联络员。

五、责任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组织实施米、面、油、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米、面、油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必要时积极向上级申请调用国家、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分管领导:武立民;联络员:马桂君,联络电话:xxxxxxxx)

市农牧局:负责肉、蛋、奶等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肉、蛋、奶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肉、蛋、奶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分管领导:包思沁夫;联络员:王平,联络电话:xxxxxxxxx)

市商务局:负责食用油、大米、面粉、蔬菜水果、肉类、蛋类、奶类方面食品等生活物资市场对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蔬菜、水果等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蔬菜、水果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分管领导:赵俊;联络员:张春晓,联络电话:xxxxxxxx)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期间生活物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疫情期间参与应急保供的重点企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给予适当补贴。(分管领导:孙建国;联络员:阿娜,联络电话:xxxxxxxxxx)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盐业公司,制定完善实施盐类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同时调度重点生活物资保障企业的生产加工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单连衡;联络员:魏秀红,联络电话: )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按照目前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提出需求,负责制定应急防控物资保障预案,并对应急物资进行调度和发放。(分管领导:穆永春;联络员:王金良,联络电话: )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分管领导:李海滨;联络员:陈伟华,联络电话: )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运输通道畅通。(分管领导:康红光;联络员:张汉伟,联络电话: )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物资商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分管领导:董瑞武;联络员:徐枭丹,联络电话: )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机构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分管领导:程志峰;联络员:包套吐格,联络电话: )

市供销社:负责各类农资产品储备及投放。(分管领导:赵颖秋;联络员:安楠,联络电话: )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负责生活物资铁路运输保障工作。(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分管领导:索晓红,联络人:张强,联络电话:xxxxxx;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分管领导:罗彦,联络人:任继国,联络电话:xxxxxx;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分管领导:王昌义,联络人:庞显宏,联络电话: )

各旗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建立相应的生活物资保障机构,制定并及时启动实施当地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监测本地区生活物资市场供求情况,统筹安排本地区的生活物资的供应调度,确保本地区生活物资供应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稳定,并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六、工作措施

当在本区域内出现重大疫情特别重大疫情时,由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及时将情况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市场监控。对生活物资市场动态实时监测,掌握辖区内生活物资实物库存数量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原因,预测其动态走势,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二)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生活物资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生活物资流通秩序。

(三)加强与外地市场对接。协调我市保供企业与周边省市的市场对接,建立生活物资应急调度保障机制。采取点对点,减少中间环节,高效的货源匹配方式。

(四)畅通物资运输。充分利用免费通行、绿色通道、“三不一优先”等便利政策,严格遵守卫生检疫、交通管控等要求,高效、合规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切实提高对接调运保供质量和效率。保证应急生活物资的加工、生产和运输需要。

(五)加强本地生产能力。指导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生活物资的生产和加工,同时帮助企业解决供电、供水等生产要素的保障。

(六)加强舆论导向。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上的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完善供应保障工作制度,切实做好生活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等工作,确保突发情况下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质优价廉。

(二)加强沟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对市场生活物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监测预警,进一步摸清生活物资储备情况,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应对疫情突发情况。

(三)加强资金保障。对生活物资保障供应所需经费进行审核拨付,确保突发情况下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对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开支进行审计。

(四)加强动态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物资储备情况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各级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纪律要求,生活物资保障部门和企业必须服从指挥部统一安排,根据疫情应急保障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保障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相关物资,各企业应按照职能组织生产、保证供给,提供交通等公共服务和组织相应的服务,疫情结束后,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5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发改委主任

xx经信局局长

成员: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各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

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篇6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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