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加工合同参考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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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d-blo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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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提前拟定一份详细的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确保在合作中不会受到任何不利影响,合同的制定可以提高合作伙伴之间的效率和效果,下面是精品文档站小编为您分享的待加工合同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

待加工合同参考7篇

待加工合同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产品及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____________产品及_______________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_____产品及___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

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待加工合同篇2

甲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乙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作印花染色车间的行为,保护合作人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二条 合作印花公司性质为合作,乙方出印花设备:一台圆网、两台平网;甲方提供厂房,同时提供两台韩国产2.8米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施,具体细节见甲乙双方设备清单。

第三条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协议签字之日算起,协议期满6个月前,合作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第四条 合作公司名称为:嘉善顺天印染车间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生产场所:嘉善杨庙顺天毛绒有限公司内。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厂厂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设备,甲方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甲方保证每天排污量不少于1000吨。

第七条 合作公司经营加工范围: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额和分利方式

第八条 合作人甲方将自己名下顺天印染厂房作为合作场地,提供两台韩国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备,同时提供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占股70%;乙方负责购买印花设备(一台全新圆网、两台进口旧平网),占股30%。购买价格需经双方认可,并且新设备有厂家发票、设备资料齐全,同时确保旧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合作人甲方须在清理出合作的厂房,乙方需 天内设备到位。

第十条 合作期间各自资产归各自所有,不得随意请求转让、分割、担保、抵债,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各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运行成本费用按顺天公司运行成本计算,并提供给乙方真实成本数据。国家规定的费用按国家规定费用缴纳给甲方,如排污费、电费、管理费。

第十二条 合作印染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三条 双方各委派一名执行人和会计,负责工厂生产管理和监督,工资报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条 污水处理费用按实际费用上缴。

第五章 合作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作方甲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厂房内的杂物,并保证电力、蒸汽管道接进合作公司内,甲方负责锅炉、电力、蒸汽,但要变更厂房内的布局乙方需经甲方同意。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百姓关系,乙方不承担各债权债务。

第十六条 在合作期间甲乙方安全工伤问题由双方处理或赔偿,保险由甲乙方共同解决。

第六章 财务管理与盈亏分担办法

第十七条 账目必须由甲乙双方审核,甲方负责开具发票,但是开票额度不能超过进账发票。甲乙双方派统计一名、出货两名、监理一名,每天发货由甲乙双方确认方可发货。如发现做伪账,双方有权追查各方责任和后果。每月对账由甲乙双方指定人选。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执行合作事务,并具备如下条件:

1. 有印染厂管理经验。

2. 对印花染色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合作双方执行人对合作人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 对外开拓业务,培养生产技术人员。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关注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

4. 制定合作公司内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体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6. 提出经营和管理技术中的问题。

7. 制定合作双方发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双方报告合作公司执行情况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确认原材料价格。

第二十条 对合作公司执行人行为约束

1. 不准合作公司执行人亲属在公司内担任管理、统计、技术员、仓管员、发货员,一旦发现免职并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并扣两个月的工资。

2. 对市场加工价格虚报的,或低于合作人品种价格的,上报合作人方可执行。

3. 如发现合作公司执行人有损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权谋私,开除并追究经济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部分责任。

4. 合作公司执行人工资由甲乙合作人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时,经合作人双方表决通过,在合作公司能达到预期利润、提成时,合作执行人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合作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务执行情况、

2. 合作双方有权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随时查阅合作公司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作公司的执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协议执行事务的,有权撤销该委托。

4. 合作人分别有权对合作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该停止事务上的执行,协商后再决定。

第二十三条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与本合作公司相竞争的业务,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购买私有物品,一旦发现,以现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区相同合作行业。

4. 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动,一旦发现全额退回合作公司,并承担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下列事务必须经合作人同意:

1. 改变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变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与地点。

3. 处理合作公司的不动产。

4. 转让或处理合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合作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公司的执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换合作人

第二十五条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进行:

1. 需经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认本合作协议。

3. 原合作人必须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依法订立合作协议。

5. 合作新合作人对合作前公司的债务承担合作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许在合作公司亏损时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对合作期间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作人合作份额。

合作人退出,对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亏损或债务按规定承担。

5. 退出人有未了结合作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论何种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另??

方合作人决定结算货币还是设备实物、

7. 退出前必须负责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条 合作人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转让需经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转让给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时,按合作公司规定对待。 合作人依法转让、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让人经修改合作协议,

即成为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和义务。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的。

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双方合作人决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没有达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备各项责任规定的。

6.政府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搬迁的。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解散后,按下列程序清算: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在出现清算事由15日内由合作双方同意提定一名或两名清算负责人,不能确定的由会计事务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作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和清算有关合作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盈余,按合作协议规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确认无误后,合作人对合作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按规定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由单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在合作期间未满擅自推出的,向合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 合作事务执行人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作人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协议生效后,合作人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 附加条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定变更之处,按合作协议有关规定,合作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档一份。

合作人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公 证 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待加工合同篇3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 质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人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2.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人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者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时,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犬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人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10%一30%的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_____%(20%一60%的幅度)的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时,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和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和保管、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

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时,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 _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待加工合同篇4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日期: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加工成品:

二、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三、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在下料之前必须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下料后再提出原料质量问题的,造成定作方损失的,承揽方应予赔偿。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原材料的消耗每吨(件)成品不得超过 。

2、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应保证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定作方的要求,且满足承揽的需要。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五、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如下约定计算: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七、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定作方工厂内

八、包装要求

1、成品按照 包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九、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运输由承揽方负责,费用承揽方承担。

十、费用结算

结算时间:

十一、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 %偿付违约金。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其它约定

1、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定作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已方: 盖章:

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待加工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标的物的名称、材质、规格、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加工要求

详见附表《xxx合同清单》 ,以清单标注为准;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货物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出台的标准或要求;产品表面应洁净、无磨痕,且图案,色泽均匀、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无后期损坏(如人为裂纹、崩边掉角);

2、加工要求:详见附表《xxx合同清单》,以清单标注加工要求为标准加工;

3、数量: 详见附表《xxx合同清单》,最终以双方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工期要求: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合同规定货物加工完毕由甲方验收。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加工制作完毕,发货前须经甲方验收确认,甲方验收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60%;

3、甲方在合同规定的货物送至工地,安装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应在( )个月内向乙方付清剩余款项。

五、验收及异议处理

1、甲方可参照附表《xxx合同清单》的加工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双方各执一份。

3、甲方有权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拒绝签收。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导致乙方未按时交付货物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无质量问题,甲方拒绝收货、拒绝支付货款的,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人工费、合同款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天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30日,乙方权解除本合同,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支付加工进度款及逾期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内容,如规格、数量、工艺或包装等,未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因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变更送货日期未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的送货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所供货物如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修补或安装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甲方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天计算。

七、不可抗力

1、、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2、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可理解为不可抗力。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本合同项下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待加工合同篇6

甲方:xxxxx(委托方)

乙方:xxxxxxxxxx(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1、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

2、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

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

2、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3、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

4、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

5、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6、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7、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2、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

3、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xxxxxx盖章:

签约人:xxx职务: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已方:xxx盖章:

签约人:xx职务: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x

时间:20xx年x月x日

待加工合同篇7

委托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和友好的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一事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加工数量、款式、规格、单价如下表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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