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5权益活动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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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q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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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活动总结的写作,我们能够总结活动中的参与者群体和他们的需求,我们在写活动总结的时候,都要将自己的思路梳理好,以下是精品文档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03.15权益活动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2024.03.15权益活动总结7篇

2024.03.15权益活动总结篇1

为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的和谐社会理念与氛围,增强我市企业、个体户诚信经营的诚信意识,维护市场交易和消费安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围绕20xx“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构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3.15”期间做了一系列宣传纪念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新《消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召开“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在3月15日前,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部门职能业务的“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强化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有关公共信息资源。

三、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工作,20xx年3月15日,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韶关市百年东街爱情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副主任林平杰、副市长王伟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门李晓林、市工商局局长欧新全等领导同志的亲临现场参加活动、指导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26家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律师代表参加了活动,并设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现场为20xx年度“消费维权之星”、20xx年度“诚信单位”代表以及20xx年“正版正货承诺”单位颁匾授证。

现场活动通过开展文艺汇演、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立即查办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等各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倡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重视产品、商品质量,重视企业信誉,重视消费者权益,呼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营造出浓厚、和谐的“3.15”节日氛围。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各类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500多份,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8宗。活动期间,市打私办、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在韶关市东郊垃圾填埋场对20xx年以来查获的7批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冻品共13408件(约180吨)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四、在公众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版开展宣传

以韶关民声网为平台详细解读今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主题、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法》实施一周年、解读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发布消费警示、刊登典型维权案例、展示部分优秀企业的良好形象,为广大消费者送去维权知识,提升维权视野,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在《韶城一周》开设315专版,隆重庆祝20xx年韶关市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并刊登同贺单位名单,在专栏中介绍新《消法》的各个亮点及与旧《消法》的区别,同时刊登各20xx年度“行业十大诚信企业”(候选)的企业文化。

延伸阅读

时间过的可真快,这次的学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一下子就结束了,现在我们应该用心花时间去写写总结了。我们写总结就是对上一阶段的回顾与总结。虽然会很头疼,但还是要学好这次的总结!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才能写好学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为此,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学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3.15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我校校膳委会于14和15两日在各个超市、食堂门口成功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我们校膳委会主要以派发传单,问卷调查和海报展览等形式介绍了相关知识。内容涉及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常见的发生于消费者领域的侵权、欺诈以及违约现象,如何行使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等问题。

此次宣传活动作为本学期的第一次大型活动。这样的3.15让广大消费者更好的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增强了各部门干事的能力。在小伙伴与小菇凉的共同努力下此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在此感谢学校与同学们的支持,使得本次活动才能如此成功落下帷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大学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活动形式和内容

1、画画。每个小组用给出的主题替xx市工商局设计一个打假画,必须包含“3.15”的图标,每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个环节是为了让同学们更有力的去创新和带动同学们的热情。

2、将开展权益知识竞答。以了解我校学生消费维权意识及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

3、进行了歌唱环节。让每小组用我们给定的有关“3.15”词用自己熟悉的伴奏或我们给出的调子唱出来,让同学们在玩的同时学到一些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

二、活动目的

1、让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学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同时运用娱乐的形式让同学们在玩的时候学到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

2、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三、活动结果

在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活动环境下初步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加了同学的团结和友谊。最主要的是这次活动不但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而且树立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相信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对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诚信的建立一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xx年3月15日,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主办社团:xxxx法学社

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xxxx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不足之处: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可以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们现在要好好写写活动的总结了。我们在写总结的时候,可以发现问题,发现规律,并在规律中解决问题。所以,就算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已经结束很久了,还是不能落下总结!那么,你真的知道要怎么写一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吗?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主题活动总结反思”,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为提高服务意识,提升金融消费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xx银行xx分行于3月15日在xx社区进行集中金融知识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xx市银保监局、银行业协会、社区团委领导及相关媒体出席,xx银行xx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xx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成员部门一同参加了此次活动。

本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向社区居民宣讲了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消费者八大权益,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增强了社区居民对个人及家庭的负债、储蓄、投资等方面的整体规划意识和管理能力,同时通过金融知识和风险防控知识宣讲,提升了社区居民对个人和家庭对重大不确定性的预防意识。通过具体案例解析,引导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可采取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解决途径,依法理性维权。

本次活动现场通过发放金融知识宣传折页、消保宣传购物袋及消保宣传吉祥物“旺旺”,同时设计了有奖问答环节,与社区居民多方位互动,营造了良好将金融知识和消保服务宣讲氛围,受到社区居民一致好评。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x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xx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xx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xx社区、xx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xx银行xx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提高社区居民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争做依法维权的消费者,3月14日下午,民北社区开展了“315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向居民讲解“315”知识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倡导居民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宣传,不仅提高了辖区居民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还警示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在生活、工作中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月15日,xx市银行业协会在xx广场开展以“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全面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打击和预防经济金融犯罪,营造xx良好的金融秩序。

活动中,各银行机构独具特色,纷纷设立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讲解金融政策法规、金融消费者权益及维权方法等知识,有效帮助金融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活动还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各类金融知识、金融政策,重点向金融消费者介绍了金融机构内部的投诉受理渠道和处理机制,提醒金融消费者科学理性维权。

此次活动是主动贯彻落实新消法精神的具体表现。活动不仅向群众宣传了金融知识,还有效引导了金融消费者理性地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可以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这次活动的总结该用心去写好它了。我们写总结,可以更好地推动我们工作的前进。现在一定不能忘了写这次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啊!那么,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要怎么写才能显得独特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的“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线下活动总结”,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xx市联社积极响应xx银行、银监部门及上级联社的号召,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强化服务意识,统一安排,协调集中举办了丰富多样的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使广大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权、诉求权得到进一步维护。现将联社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联社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通知下达后,班子成员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精神,对本单位开展好该活动做出详尽安排。安排全辖共35个营业网点为主要参与单位,在辖内各营业网点组织开展主题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众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为扩大我社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宣传面,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得到金融知识的普及,我社利用各种资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我社围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旨,在全辖网点利用led屏滚动播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各社营业厅内液晶电视播放短片,宣传卡安全、atm机使用、人民币真伪鉴别、反洗黑钱等内容;三是由各社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在营业室门前通过设立户外宣传台向过往社会公众宣传卡安全、atm机使用、信用社存贷款业务品种简介等内容,共散发宣传资料34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广大受众的维权意识;四是为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结合我社开展的“阳光”工程,各社在显著位置增设了“业务宣传栏”,及时全面介绍信用社推出的各项新业务,同时做好风险提示工作;五是为方便广大客户表达诉求,联社在各网点营业室内设置意见簿,公示联社的维权热线xxxx及当地xx银行的投诉监督电话xxxx,加强对农户宣传力度,让客户时时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切实增强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3月15日,xx银行组织全辖12个支行同步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当天,xx银行在全辖营业网点led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各网点营业大厅放置“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折页,并在有条件的轮番网点播放自制宣传片,充分营造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氛围。宣传活动分网点内外两部分进行,网点工作人员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发放宣传彩页,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广大客户普及金融知识,接受公众咨询,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投资;室外宣传人员现场向行人分发“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积极向过往群众讲解电信诈骗惯用手段,征信、反假币、反洗钱、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向客户告知了xx银行投诉受理方法、处理流程,切实增强了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畅通了金融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渠道。

此次宣传活动是xx银行“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的一次具体表现和生动实践。通过活动,进一步密切了xx银行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促进了金融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客户观念的有效转变,切实提升了广大群众的金融知识水平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了消费者信心。xx银行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的宣传,关心关注金融消费者实际需求,努力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深入推动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发银行安阳彰德路支行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于3月14日进行了金融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现总结如下:

一、本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

向金融消费者宣传其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告知金额消费者解决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及对自身决策承担责任方面的教育,引导消费者合法、合理有序的维护自身权益。

二、本次活动的宣传主题之一是宣传“新消法”。

“新消法”中规定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等权利和五种争议解决方式,告知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以及进行投诉的途径。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使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

活动在我网点门口进行宣传,针对这次活动,我行向消费者发放了权益保护知识宣传册,还宣传了防范电信诈骗、假币识别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知识。这次活动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了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有效提升了公众对银行金融产品的认知和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营造了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在活动期间分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处理工作,妥善处理金融消费纠纷,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设。

2024.03.15权益活动总结篇2

3月15日,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区局与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4.03.15权益活动总结篇3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使纪念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我镇及时制定了活动方案,对纪念活动进行了部署,同时,成立了“新马集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组”。

二、组织开展市场检查

3月12日至13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出动,分别在马集街道、马集中学等单位,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三、突出主题,加强宣传

组织大型街头宣传活动。3月15日,我镇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在马集街设立法律宣传台,开展大型法规宣传活动,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以此来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整个街头宣传和商品展示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从街头宣传的情况看,群众索取宣传资料的越来越多。可以看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逐步提高,寻求维权知识的欲望越来越浓。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2024.03.15权益活动总结篇4

按照中消协部署和省工商局的要求,以中消协“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以宣传新《消法》为重点,隆重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使3.15宣传纪念活动有创新、有声势、有实效,扩大了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了消费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拍摄电视专题片,扩大活动影响力。拍摄制作电视专题片《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宣传一年来,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检验检疫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亮点。二是制作“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电视专题片,宣传新《消法》的新内容、新亮点。以上专题片都在活动现场和省电视台播放。三是开展绿色消费倡议活动。根据新《消法》精神,在活动现场,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会长叶木凯代表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发出倡议:“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建设共同美丽家园”,要求广大消费者践行“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让地球拥有青山、绿水和蓝天。省人大领导,各部门领导以消费者身份,带头签名响应,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广大消费者纷纷响应。四是成立“室内装修装饰装修专业委员会”。特聘请李蔚青(厦门大学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为“福建省消委会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在活动现场由省政府副省长郑晓松为“福建省消委会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专业委员会” 授牌。以上内容以室内会议形式,由电视台主持人主持,有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委宣传、省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等12个职能部门、诚信企业代表、消费维权志愿者等参与的纪念宣传活动,于3月15日在福建会堂国际厅举行。五是在3月16日开展新《消法》宣传咨询活动。3月16日上午省消委会和福州市台江区工商局在福州红星美凯龙广场,联合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为主题及“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建设共同美丽家园”消费者签名活动。活动现场就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并开展了消法知识有奖问答。

从3月10日起连续8天发布3.15活动新闻,引起中央媒体、省内媒体的热切关注,各大媒体不惜用整版进行大篇幅报道,或在要闻时段播出。中央级网站人民网福建频道、新华网福建频道更是配合省消委会专门制作“3.15”专题,深度报道我省的消费新闻。一是不间断地发布新闻。省消委会从3月10日至17日,保持每天一至两篇权威新闻发布,共发布12篇新闻。其中《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冠军版科鲁兹宣传销售引争议》、“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建设共同美丽家园”消费者签名活动、《新消法亮点》等这些新闻得到中央及省内媒体大量刊载,媒体刊发篇目多达上百篇,网络转载量上千篇次,起到非常好的宣传效果。中央级网站人民网福建频道、新华网福建频道更是配合省消委会专门制作3.15专题,这些专题上传了大量省消委会的工作新闻,包纳几十万字及图片,提升了省消委会品牌影响力。二是各大媒体给出重要版面及时段进行报道。10日发布的第一篇新闻《冠军版科鲁兹宣传销售引争议》得到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媒体的关注,人民网以《消费维权1号案:福州华骏雪佛兰4s店自装“冠军版”科鲁兹引争议》刊发,网易、凤凰网、中国日报网等媒体纷纷转载。《2013年福建消费投诉分析报告》、《2013年福建消费维权十起典型案例》发布后,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州晚报、法制今报等省内媒体均已整版进行报道。《福建隆重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福建全省联动倡议绿色低碳消费》新闻稿得到人民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新闻中心、福建广播电台等党报党台党网的大力支持,并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刊播。三是消费维权更有效果。《冠军版科鲁兹宣传销售引争议》稿发布后, 4s店老总受厂家委托亲自到省消委会认错道歉,并表示停止不当宣传、停售冠军版科鲁兹汽车;《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发布后,海峡都市报以《省消委会披露案例:霸道酒店、强硬银行低头》、东南快报以《省消委会专家团队让银行松口》为题报道后,得到新华网、人民网、新浪、腾讯等大量转载,起到维权监督作用,又提升省消委会的形象;《福建即将成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专业委员会》新闻得到大量关注,如东南快报发布的《遭遇装修纠纷专家维权团队帮忙》一稿引起消费者对装修的关注,为专业委员会今后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是精心制定纪念“3.15”宣传活动方案。按照中消协 “3·15”活动工作部署和省工商局的要求,结合福建省2013年消费维权工作的亮点,秘书处几经研讨制定了2016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日”宣传活动预案,1月10日邀请省委、省政府有关部厅局等13家宣传、监管部门代表座谈酝酿,制定了适宜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日”宣传活动方案,确定了协作有序的“福建省、福州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议程。二是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全省各级消委会联动,统一开展‘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建设共同美丽家园’倡议活动,集中宣传新《消法》,全省共印刷发放新《消法》宣传读本及各种宣传材料29.5万份(册),增强了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三是领导重视,氛围热烈。3月15日上午9时在福建会堂六楼“国际厅”举行福建省、福州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日”宣传活动大会,省人大刘群英副主任、省政府郑晓松副省长、省政协陈绍军副主席和福州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以及省委宣传部、住建厅、司法厅、工商局、药监局、物价局等19位领导准时出席了大会,还有省工商局各处室、省消委会会长、副会长、省消委会常委、委员,以及金融和汽车、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志愿者代表、企业界代表和福建省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百人制服方正也参加300多人参加了活动。中央驻闽和省、市许多新闻媒体记者也参加了宣传活动的报道工作。

2024.03.15权益活动总结篇5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解读20xx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召开“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03.15权益活动总结篇6

每年3月15日,都是广大消费者的“节日”。这一天,从报纸、电视到网络,都会策划推出或是调查,或是暗访来的各种案例,曝光触目惊心的消费欺诈。今年,从汽车的变速箱故障,到超市改标签卖过期食品,再到小吃辣条变“脏条”,“3·15”再次对不良厂商形成强大压力,让“商业正义”得到进一步伸张。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商业世界中的毒瘤。最直接的受害者无疑是消费者,他们的财产甚至是生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如果任由假冒伪劣充斥市场,放纵短斤少两大行其道,最终也会因“劣币驱逐良币”而损害市场,恶化商业环境。更重要的是,提振消费能力、释放消费需求,乃是繁荣经济的大势所趋,如若不能维护消费者权益,会让市场经济走弯路、绕远路。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政府、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该成为维护“消费权利”的重要力量。

事实上,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并非今日中国独有,而是从人类社会产生商业行为开始就一直存在。曾震惊美国的反映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屠场》一书,就揭示了美国“镀金时代”消费者权益状况。在经济快速发展、现代机制尚不完善的转型期,市场上的假冒伪劣现象会集中出现。当下中国,恰好处于这样一个转折时期。有这样的认识,才能更好地理解假冒伪劣充斥市场的根源,也才能更加坚定清除假货、净化市场的决心。

近些年来,媒体在曝光无良商家、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过不少事情,对于净化商业环境大有裨益。作为社会公器,这是媒体应尽的职责。不过,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单靠媒体力量远远不够,还需要政府部门科学立法与严格执法,需要广大商家恪守商业道德,也需要消费者以“不能就这么算了”的较真精神,在法治框架内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护商业环境,政府责无旁贷,其职责包括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维护消费者权益首先要有章可循,在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制度与手段都必须与时俱进。比如,网络购物井喷式发展,打假的传统措施就显得力不从心;再比如,通过技术手段窃取用户隐私信息等新兴不法行为,立法执法上也要加以考虑。今年3月1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为执法者提供了更多的武器。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每家同仁堂药店的门口,都挂着这副对联。同仁堂能做到长盛不衰,与该对联所表达的诚信经营理念有很大关系。商家与消费者的博弈中,前者通常会占据信息上的优势,靠少数消费者的一己之力,很难对商家形成有效约束,所以商家的商业道德、经营理念非常重要。成功的企业各有各的高招,但都有一个共性,就是极其重视消费者权益,打一枪就走的永远是“游击队”,一锤子买卖做不成百年老店。

今年央视“3·15”晚会上,18位重庆老人获得了“3·15特别贡献奖”。这些平均年龄达65岁的老人,组成了义务维权工作站,为消费者挽回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老人们的精神,应当成为消费者的榜样。政府调节是个选择,司法救济是个办法,但积极主张权利的,应当是消费者自己。少些“几个小钱不值得费那个劲”的想法,多些“为权利而斗争是节操之诗”的心态,才是成熟的“消费者意识”。

当前,全国上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既关系到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也需要改革助力、法治护航,更离不开各级领导干部的真抓实干。事虽小,不敢轻。惟有举轻若重,才能解决好这一难题,真正实现人民的福祉。

2024.03.15权益活动总结篇7

为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区消费者协会根据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二、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组织开展消费服务状况调查。

为了贯彻中消协消费与民生年活动主题的精神,全面了解我区各个服务行业消费服务的现状,区消协于2月10日至2月28日对商场超区、餐饮、医疗、物业、电、水、煤气、公交、家政、中介、房地产销售、装饰装修、摄影冲印、家电修理、美容化妆、洗烫业、宾馆等服务行业的消费服务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社会调查。调查采用问卷式,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来自机关单位、商业领域、学校、企业和农村的消费者作为主要调查对象,问卷回收率达到95%。从调查情况来看,此次调查结果比较客观可信,本次调查时间短、行业多、范围广、要求严,调查可操作性强,调查人员无法有偏见,调查对象大多是对服务行业比较熟悉的机关和商业企业人员,相对客观公正;其次调查结果基本符合我区服务行业实际情况。同时对调查结果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各个服务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让他们了解情况,加大监管力度。调查结果还以报告形式上报省消协、区政府,并在他们的网站上刊登。此外,科技工业园区对当地情况分别组织开展了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服务状况、食品消费服务调查活动。

(二)召开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座谈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区消协在3·15期间连续召开了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直属联络站工作人员座谈会,会上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听取与会人员对当前消费服务的意见。区消协围绕消费与民生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就如何更好地宣传消法、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畅谈,各分会也分别召开座谈会宣讲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探讨如何结合年主题搞好3·15纪念活动。区消协在与各分会会长、联络站长进行座谈时,介绍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及全年消协工作的重点,布置3·15期间活动任务,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当前消费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些座谈会的召开对宣传贯彻年主题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月15日前后,全区消协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社区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高潮。3月15日当天,区消协会与其他区局会同,在步行街广场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7个单位4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区工商局的领导都亲自参加了活动。我们在活动现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暨农村消费服务调查,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此外,各消协分会结合3·15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重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延伸。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区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3个,参加工作人员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400余人次。

三、积极开展区场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消费维权的力度

全区消协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区共开展商场超市监督检查20家次。在3·15期间还公布了当前八大消费投诉热点,提醒消费者增强自身消费维权意识。此外,针对3·15前后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情况,全区各级消协都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受理消费者投诉力度,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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