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我们在写好合同之后,可以让双方都有约束力,以下是精品文档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代理产品的合同推荐6篇,供大家参考。
代理产品的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做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序列产品的全国性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5.如乙方在经销商其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 %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做为合同预付款,30%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那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做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定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有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代理产品的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_______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_______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_________%,追加商品换货率_________%。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_________。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_________。(同上第二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产品的合同篇3
甲方:
法定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保证“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的基础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目标,并充分认识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进______________事业为宗旨。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总代理,双方就______________等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及授权区域和结算价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区域全权代理经营“______________”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
1、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每套按出厂总价的_______%进行结算。
2、乙方销售承诺
(1)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甲方“授权产品”总代理。
(2)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间对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甲方结算价销售总金额为____________整。
二、代理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 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能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 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 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 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 乙方连续6个月内没有完成任务。
2、甲方要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须拥有具备初级维修能力及技术人员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对客户熟练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同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维修零件、维修技术支持。
三、甲方的义务
1、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协商代理商处间的市场冲突。
3、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及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技术培训。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区产品的每月《市场行情调查表》。
5、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聘用销售该产品所需要的、经过培训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
6、乙方于本合约之有效期间内,应尊重甲方建议之各项产品市场价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唯一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不得另行代理销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经营他方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
8、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二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全履行合约。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10、乙方有必须派专人到厂家进行正规培训,售后服务统一由厂家安排,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
五、乙方跨区销售罚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销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权之专业市场中,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六、价格保护规定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使产品价格更具市场竞争力,以扩大市场占有率,甲方会依市场状况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为避免价格上涨及下调经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已定购及已出货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具体方法如下:
1、甲方调价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2、双方已签订购销合同但尚未执行的,改按原价格执行,甲方书面通知调价日之后的协议按新价格执行。
七、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一年保修。
2、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修,维修完成后,将《维修记录登记表》用签字笔详细清楚的填写整洁,若有配件更换的,方可减掉维修配件库存数量。更换的配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3、作好《维修记录表》,定期传回甲方。
根据各办事处市场已安装产品的具体配置情况,公司配备相应的常用维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时间处理设备故障。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负责将所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维修配件严禁挪用到超过保修期后的设备或私自转卖给客户。
4、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维修站的工作,甲方负责该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课程及内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费提供维修人员来厂进修的往返车票以及在公司进修期间的生活、住宿费用,进修完后经公司考核并颁发维修工程师证书和专用维修服装每人两套。送回甲方工厂维修的产品及配件,甲方只负责返回之运费。
八、广告宣传
1、 媒体广告、展示会限以甲方授权产品为主,若杂其它非授权产品则不予补助。
2、乙方应提供广告报样一份或展示会照片若干份,以及开立抬头为甲方的发票原件,核准后,甲方将其补 助从乙方货款金额中抵扣。
九、产品销售之支援
1、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3、甲方得视实际需要,提供各项产品之型号目录予乙方,以促进其销售。
4、供货与结算:签订合同后发货。
十、交货与支付货款
下订单前须付订单总额的______%,剩余______%之货款到帐后发货。
十一、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产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并未侵犯第三人之产标、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于本协议之有效期间内,甲方同意以乙方之于甲方产品销售、促销、广告或宣传等与产品销售有关之合 理活动范围内,使用甲方之商标。
3、乙方应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删除、涂改、变更或仿冒产品上之商标,或 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产品知识产权。
十二、保密责任
1、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
2、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十三、有效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届时如需续约,双方需提前一个月协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十四、争议的解决
如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代理产品的合同篇4
合同编号:
甲方:yfm-电神电蚊窗电蚊门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 (以下称为“甲方”)与 (以下称为“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关于电蚊窗电蚊门专利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指定本合同,供双方执行和遵守。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认可并承认乙方为电蚊窗电蚊门专利产品的地区代理经销商,起有效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产品专利号{ zl 20xx 2 0281473.0 }
甲方应切实保护乙方的利益,产品的进价要低于市场售价,并且不能高于其他地区该产品的代理商的价格。
如果甲方有价格方面的调整,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如甲方有网站,应在本合同签订的七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上发布乙方的授权代理书及乙方的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宣传单等相关资料,以配合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
甲方负责乙方区域内的侵权一切法律手续,在维权中费用由甲方承担,维权所得归甲方所有。
甲方无权单方面解除乙方在该区域代理销售权,如乙方经营不善,影响了产品在该区域的推广,需提前3个月与乙方协商,待协议期满后,甲方可将该区域代理销售权另行转让,乙方所剩余产品需要以进价转让于新代理商。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利益和产品信誉,其产品售价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市场销售价进行销售。
乙方必须在合同所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
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为代理的产品制定宣传方案和销售策略。
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真实地向甲方反映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客户反馈信息,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技术服务。
乙方在收货后,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提出换货,否则视为全部接受。
乙方在小狮子不得超出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
乙方不得向区域外销售本专利产品,如违反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人民币,同时撤销乙方的专利产品代理销售权。如有乙方代理区域内市级代理商违规操作,则由该市级代理商向甲方做出赔偿,与乙方无关,乙方须对此行为做出解释并进行调整。
代理产品的合同篇5
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地址:
代理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贷款融资 业务开拓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认同甲方制定的个人代理协议,并保证严格遵守。
第二条:乙方与甲方没有劳动、劳务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聘用关系,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本协议约定。
第三条:乙方享有的权利
1.根据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介绍客户,从事客户开发。
2.乙方成功开发客户后:(签署《贷款服务合同》且资金到位),有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个人代理报酬的协议。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遵守协议规定、个人代理服务准则。
忠实准则: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忠实履行自己的中介义务,积极促成客户签订《贷款服务合同》,不得阻扰妨碍客户的签约活动,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告知义务:如实向签约双方告知有关签订事项,特别要向客户阐述该笔贷款金额,所需承担的利息费,贷款业务的有关进度。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各人信息材料,积极配合融资部门贷款申请,以保障贷款顺利进行。
禁止越权代理:乙方仅作为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信息或提供订立合同的介绍服务”,无权代理签订《贷款服务合同》;
实名准则:在从事中介业务时,乙方不得隐瞒身份;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客户的真实身份。
第五条:乙方开发客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方可进行业务开发,并据此行使有关权利,承担有关义务,接受甲方有关个人代理商管理制度的约束。
第七条:居间报酬及领取方式
1.乙方实际促成客户签订《贷款服务合同》,并严格履行本协议。
2.乙方的中介报酬以人民币支付,并于次月30号存入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银行账号(账号信息见下表):
3.乙方中介报酬计算方法及奖励标准(附表)
4. 乙方在每个客户递交资料的同时可以向客户收取金融服务费6%,其中6%乙方可以收取3%作为乙方的金融服务费用,其余3%归公司所有。
5. 乙方需要向甲方缴纳元作为放款保证金,甲方需要负责信贷客户最少为期为 期的准时还款,入为达到甲方有权在乙方的保证金上扣除当期的还款金额,如乙方递交的信贷客户出现首逾,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立即停单、结束代理”等系列处理条例。
第八条:业绩考核要求
甲方定期对乙方业绩进行考核,对业绩优秀的给与额外奖励,对业绩不达标敦促其改进,限定期限仍无法达到考核标准,甲方有权终止个人代理合作关系。
备注:对完成或超额业务量个人代理奖励(现金、物品、旅游等),具体奖励按月初制定奖励方案实施。
第九条: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合作关系的传达方式包括:书面文件邮寄。
1. 利用甲方代理商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2.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非法代理交易业务。
3.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于授权范围无关的活动,损害甲方形象的。
4. 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5. 其他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和有效期
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日至日,协议期满提前15个工作日商定续签或终止合作。
甲方:
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乙方(个人代理商) 日 日
代理产品的合同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节原则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的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乙方代表乙方及/或乙方的相关公司。(详见附表一)。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附表一中所列的甲方的总公司及上述各地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以及附表一中所列的乙方及其相关公司。乙方有权决定适用本合同的相关公司的增加或减少,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
第三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乙方全国地区所有门店进行销售(详见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乙方有权决定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约定产品进入的门店,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
第三节名词定义
第四条产品:是指由甲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第五条销售支持:指的是甲方在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因乙方提供服务无条件给予乙方的优惠条件和资金、物质支援。
第六条供货价格:指甲乙双方在甲方给予乙方销售所在地的所有经销商中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一致的价格。
第七条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八条滞销产品:指乙方从甲方购进的产品经过______天的时间,销量与进货量的比低于二分之一的产品。
第九条商业折扣:指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后,甲方以乙方在甲方的进货额(或回款额)为根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乙方的进货折扣。
第十条特价机: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乙方从甲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条件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铺底:是指甲方给予乙方的不需支付实际资金即可调拨一定金额货物,做为在合同有效期内样机展示和库存周转之用的优惠条件。
第十二条货到付款结算:指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乙方库房验收后______小时内即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十三条回款额:指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包括扣抵甲方在乙方处欠款的款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第十四条利润补偿款:指在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降低,使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帐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用于补足乙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第十五条包销机型:指性能、外观与其他型号有明显区别的,性能价格比有明显优势的,由乙方独家经营的产品。
第十六条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
第十七条帐期:指产品进入乙方指定仓库到乙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期间。
第十八条降价款:由于供价下调而产生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降价金额。
第十九条给乙方造成了名誉损失的情况包括给乙方或乙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因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暴光的;2.因其他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媒体暴光的;3.因产品问题或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4.虽未被暴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乙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5.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3%,致使乙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6.其他给乙方或乙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第四节产品订购、运输、结算及其他
一、产品订购
第二十条乙方代销甲方生产(或经营)的饮水机、净水器品类沁园品牌的产品。
第二十一条甲方带货安装的产品为:/品类/品牌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乙方从甲方处进货时须提前向甲方口头或传真或送交进货计划,甲方在接到进货计划后2日内书面答复乙方(书面答复上应加盖甲方的印章),并于乙
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送达乙方指定地点。非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特别注明无效。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______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而无需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运输
第二十四条甲方负责所有产品到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输,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五条货物在交付乙方并经验收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结算
第二十六条当期货款的结算以乙方实际销售甲方产品的供货金额,扣除采用帐扣方式收取及甲方逾期未付的利润补偿款、商业折扣款以及其他甲方承诺支付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第二十七条货款结算日期:货款结算周期为______日,结算日为结算周期届满的______日后。
第二十八条货款结算方式为(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1.支票或电/信汇2.______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3.______个月无息商业承兑汇票。
第二十九条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必须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增值税票可按以下(一)办理:
(一) 乙方向甲方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差额付款,甲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折扣率和折扣额,乙方不再向甲方开具发票。
(二) 甲方向乙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乙方向甲方开具零售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甲方全额支付货款。
第三十条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交讫之前乙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第三十一条乙方结算日由乙方各公司具体指定,结算日外的时间乙方不进行结算,甲乙双方可进行对帐,整理提供票据。每月最后一日及法定节假日乙方不进行结算,帐期未满或遇节假日,结算期顺延至下一结算日。
四、残次、滞销产品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残次品,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残次通知后3日内更换残次品或退残次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遇滞销产品时,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______日内为乙方调换乙方确认或指定的其他产品或进行退货,如甲方逾期未予调换或者退货,则乙方可向甲方收取产品供价总额每日3%的保管费。逾期______天后,乙方有权处理该产品,从处理所得款项中优先获得并自行扣除保管费、处理费等费用。
第三十四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为假冒产品的,或存在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对于第三十二至第三十五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销售支持
第三十七条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免费为乙方提供展示甲方所供产品的展柜、展台、展架,委派促销员,促销员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应对乙方所有的门店实行无差别待遇。如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展柜、展台、展架,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付款通知______日内将制作款以现款方式交付乙方。逾期未付,乙方可在下次结算货款中扣收。如甲方按净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有权加扣______%的增值税款。在甲、乙双方停止合作时,甲方无权向乙方要求展柜、展台、展架、促销员费用等相关费用的补偿。
(一)促销员管理
第三十八条甲方负责派驻促销员到乙方营业场所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工作。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与促销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促销员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甲方未与促销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有其他违反劳动法规等行为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十条促销员服从乙方的日常行政管理,乙方每月向甲方出具促销员的出勤证明和绩效考评,作为甲方对促销员月度薪金发放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调动促销员的工作岗位。如促销员不服从乙方管理,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促销员,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更换促销员
第四十二条在得到乙方允许后,甲方在节假日期间可加派临时促销员。临时促销员必须服从乙方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甲方负责定期对促销员进行商品知识培训,促
销员同时接受乙方销售流程、服务标准及行为规范等培训。
第四十四条甲方派驻的促销员应积极配合乙方营业场所的销售,不得诋毁乙方经营的其它品牌的产品及商誉,不得有损害乙方、消费者及其它与乙方合作的供货商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甲方派驻乙方的促销员不得虚假介绍产品,不得介绍顾客到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处购买产品。
第四十六条甲方对其派驻的促销员在乙方营业场所内发生的一切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举办的促销活动乙方给予积极配合。甲方保证乙方享受统一的促销赠品的配发,所有促销赠品的发放由促销员负责登记,发放完毕后将登记单提供给甲方。
(二)场外交易行为管理
第四十八条场外交易行为指甲方促销员违反乙方对于销售场所的管理规定,引导顾客与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私下成交,从而导致或可能导致乙方丧失与顾客成交的机会,以下简称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甲方其他相关人员利用为乙方工作或为乙方顾客提供服务的便利,引导顾客与甲方或厂家或其它经营商私下成交,从而导致或可能导致乙方丧失与顾客成交的机会,视同为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乙方没有顾客需要的产品”不能成为甲方进行场外交易行为的理由,换言之,“乙方没有顾客需要的产品”不能成为甲方不构成场外交易行为的抗辩理由。
第四十九条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是严重违反合同及商业规范的行为,构成对乙方违约,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一) 甲方每次发生场外交易行为均视为对乙方的违约,应于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万元以上(含______万元),______万元以下(含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二) 乙方发现甲方有场外交易行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该通知包括甲方存在场外交易行为的事实及经过、对甲方发生场外交易行为的促销员及相关人员予以辞退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数额等内容;该证明包括书面证明材料、有关当事人叙述等可以证明甲方存在场外交易行为的证据。甲方收到该通知和证明后应在______日内辞退促销员及相关人员并支付违约金。
(三) 如甲方在______日内未按乙方要求辞退促销员或相关人员,甲方须按照该促销员或相关人员继续工作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每日______元违约金;如甲方在三日内未按乙方要求支付违约金,乙方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外,每逾期一日,乙方还有权按违约金总额的______%要求甲方承担迟延履行金。
(四) 乙方发现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并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时,违约金的数额由乙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自行决定,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十条为防止甲方场外交易行为的发生,甲方应对所属雇员加强管理和培训,乙方对此予以监督和检查。
(三)样机条款
第五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样机,具体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样机,所有权属于乙方;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样机,所有权属于甲方;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样机机模或空壳样机;
(四)保修条款
第五十二条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由甲方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五)卖场管理费用
第五十三条甲方在(五)卖场管理费用中约定的费用按以下第2种方式交纳:1、按第五十四条到第五十八条的约定交纳;2、按率收取卖场管理费用,以月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为此卖场管理费用的计算基数,按4.5%交纳,发票开具方式、支付时间按月度商业折扣的约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甲方产品进入乙方营业场所进行销售,需向乙方交纳营业场所支持费。该费用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每个门店每月收费元,该费用每三个月为一期收取一次,《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收取首期的营业场所支持费,此后在每季度第一个月______-______日收取当期的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门店开业,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营业场所支持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五十五条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内设置展柜、展台、展架、灯箱等需向乙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每个门店每月收费/元。《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收取首期场地使用费,此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______-______日收取当期的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门店开业
,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场地使用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五十六条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有进行市场推广的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市场推广费。市场推广费按乙方举办的促销活动性质不同收费标准不同,节庆日收费的项目有:1.元旦/元/店、2.五一节/元/店、3.国庆节/元/店、4.春节/元/店、5.新公司开业彩排/元/店、6.新公司正式开业/元/店、7.现有地区公司新店开业/元/店、8.现有门店重张开业/元/店、9.店庆-门店的开业纪念庆典/元/店、10.司庆-地区公司的开业纪念庆典/元/店、11.彩电节/元/店、12.制冷节/元/店、13.冰洗节/元/店、14.手机节/元/店、15.数码家电节/元/店、16.厨卫小家电节/元/店、17.音响节/元/店、18.家电节元/店。门店个数为举办活动时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甲方在节庆日开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缴纳该费用。
第五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有促销的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促销管理费。促销管理费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的所有有效《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所确定的门店数总和进行计算。每个门店每月______/______元。该费用每三个月为一期收取一次。《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签订后十日内收取首期的促销员管理费,此后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______-______日收取当期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门店开业,乙方应从甲方进店并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当月开始计收促销员管理费,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五十八条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向乙方以现款方式交纳,乙方应在收款时提供正规的服务业发票。若甲方逾期未交则乙方可在下次支付货款时直接扣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应结货款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可加扣______%的代缴税款。对于撤店的情况,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关公司应在办理撤店手续前______天与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关公司签订《供应商上(撤)店协议书》,否则乙方视甲方仍在乙方门店经营,并按收取标准收取各项收入。
第五十九条以上各项费用甲方(或甲方各地分公司、办事处)应直接交到乙方所属的各地区公司的财务部门,不得交给他人代收,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十条乙方为促进甲方商品的销售,经与甲方协商同意临时举办促销活动,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促销费用。促销费用全部用于甲方商品的直接促销,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数额由双方签订临时促销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举行不少______次大型共同营销活动,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约定。甲方举行所有促销活动,乙方均有权参加,并享受甲方促销活动中的一切优惠政策。
第六十一条如双方中途停止合作,乙方不再退还甲方已交款项。
第六十二条对于甲方推出的采用新技术、新外观的新产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销售,优先销售的享有期不低于______日,供量不低于______台。
第六十三条为了维护双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应不间断地向乙方提供包销机型。甲方不得在乙方包销该产品期间向其他经销商提供类似外观功能组合的,性能价格比相近或优于乙方的产品,同时,甲方自己也不自行销售该包销产品,以维护乙方的包销权益。
六、商业折扣约定
第六十四条甲方给予乙方的商业折扣形式:常规商业折扣有月度商业折扣(含单台折扣和开箱费)、年度商业折扣、特殊折扣等。
第六十五条甲方给予乙方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为1:______(根据双方协商选定一种方式)
1.乙方在甲方进货后的回款额;
2.乙方在甲方的实际进货额。
其中:“乙方在甲方进货后的回款额”是指乙方实际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加上乙方采取帐扣方式收取甲方的各种应收款项(帐扣的降价款、退残款、退货款除外),具体计算以乙方的结算单据为准。
“乙方在甲方的实际进货额”是指乙方从甲方购进的商品的全部价款减去已扣收的降价款、退货款、退残款以后的余额。具体计算以乙方的入库单据为准。
月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以当月一日到当月最后一日为期间进行计算;年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以合同的有效期为期间进行计算。
上述计算基数中包含甲方向乙方销售而在中国被课征的增值税。
第六十六条商业折扣的支付方式为:帐扣(支票、电汇/信汇、帐扣任选一种)。月度商业折
扣的结算周期为与货款结算周期相同。月度商业折扣的支付时间为甲方该周期货款结算时。甲方在该周期货款结算时直接帐扣或交纳。
第六十七条月度商业折扣为:______%;
年度商业折扣比例及规定为:______/ ______。
第六十八条凡是商业折扣率发生变化的机型,应由双方签署《特价机协议》、《特供机协议》或《包销协议》另行规定,否则视同常规机型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商业折扣率。
第六十九条年度商业折扣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日为年度商业折扣结算日,按全年最高商业折扣率计算。甲方在______月______日和次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期间发生的年度商业折扣支付给乙方。合同到期后双方按实际销售规模计算全年度商业折扣,实际年度商业折扣金额减去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年度商业折扣金额即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所余年度商业折扣金额。该笔商业折扣甲方须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必须将商业折扣款直接交到乙方的财务部门(由乙方的财务人员开具相应的发票),不得交给他人代收,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十一条在本协议期满后至新协议签订之前(以下称为“特殊履行期”),双方商业折扣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以下称为“原折扣”)。在新协议签订后,如“特殊履行期间”的“原折扣”低于新协议中约定的商业折扣(以下称为“新折扣”)的,甲方应按“新折扣”向乙方补足新旧折扣之间的差额,补足时间为新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如“特殊履行期间”的“原折扣”高于“新折扣”的,双方仍按“原折扣”执行。新协议的签订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否则乙方可暂停对甲方的结算,直到新协议签订为止。
第七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销售的特价机产品,商业折扣支付方式详见附件-《特价机协议书》。
第五节甲方权利、义务
第七十三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七十四条甲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乙方工作人员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甲方应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要求每次最低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乙方人员私下向甲方或甲方业务人员索取费用,甲方有义务拒绝支付并向乙方进行投诉。
第七十五条甲方保证在乙方卖场的零售价格比同行的本地市场最低成交价格低______%或低______元/台,如不足,则乙方有权自行调整,调价损失部分,由甲方负责补偿,乙方有权在下一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若调价后乙方所获取的商业折扣金额未达到按照双方约定的商业折扣比例计算出的金额,则乙方有权在下一次货款结算中对差额部分直接扣收。
第七十六条甲方确保给乙方的供价为在当地同期的最低供价。此最低供价至少低于甲方给予其他经销商或代销商供价的______%或低______元/台。甲方须诚信履行本条款,不得有虚假行为或变相提高供价,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十七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营业场所及其产品的销售方式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十八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营业人员的服务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七十九条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
第八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最低供货价格。
第八十一条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八十二条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随时调低供货价格,以保证价格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第八十三条在乙方进货后,甲方在给予乙方的供货价的基础上下调价格,甲方应对乙方尚未售出的该产品进行价格补差,并且同时对15日内购进的产品进行价格补差。补差确认时间为乙方提供库存数后二日内。甲方交纳补差价款的时间为最近一次货款结算日,支付方式为现款或帐扣。
第八十四条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宣传资料应真实可靠,若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十五条甲方产品的配件(附件)是第三方的产品,甲方保证已获得使用许可,该使用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十六条甲方应经常性地在乙方指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促销演示活动。
第八十七条甲方应保证乙方零售价在当地具有优势的情况下帐面毛利润率不低于______%;如乙方当月(当月一日到当月最后一日)各门店所获取的帐面毛利率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比率,则甲方应在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次月______日内以现款方式予以补足,否则乙方在下一次货款结算时对差额部分直接扣收。
应收利润补偿款=当期乙方实际销售甲方产品的收入×(合同规定的帐面毛利率-实际帐面毛利率);
实际帐面毛利率=当期乙方帐面实际毛利额/当期乙方实际销售收入。
第八十八条因甲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乙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名誉损失。
第六节乙方权利、义务
第八十九条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九十条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个门店的代销额至少为______万元。如乙方实际销售额低于保底销售额,则乙方有权以保底销售额与乙方实际销售额的差额为基数计算甲方应补偿乙方的利润(含帐面保证毛利润和商业折扣及按第五十三条2中约定的按率收取的卖场管理费用)。
注:1.按月结算时,商业折扣率以月商业折扣率、单台商业折扣率的和计算;本合同所适用的商品商业折扣率、保证帐面利润率或卖场管理费用率不一致的,乙方将使用从高原则计算甲方应补偿的利润。
2.被末位淘汰的,提前计算年商业折扣率。
3.非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被末位淘汰的,可按月均的保底销售额乘以甲方在乙方卖场经营的实际月数计算保底金额。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4.实际销售额超过保底销售额的,不再加收甲方应补偿的利润。
第九十一条乙方有权调整甲方产品在乙方营业场所的位置和面积。
第九十二条乙方有权优先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促销活动,并优先享有各种促销活动支持的权利。
第九十三条乙方有支持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进行促销宣传活动的义务。
第九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停止合作或乙方通知退换货后,甲方的产品在乙方存放的,每日乙方按库存货物价格的3%收取保管费用。
第七节违约责任
第九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九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履行而延迟履行义务,应当每日按照应当支付而未支付,应当交付而未交付款项或者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五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第九十七条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所有应付商业折扣(按本合同规定的最高商业折扣率计算)、降价款、退残款、退货款及其它甲方承诺支付乙方的款项,并退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多余的货款,同时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甲方退还商品并结清应付货款。
第九十八条甲方违反第七十五条规定,乙方有权进行降价销售。甲方应对乙方降价进行全程补差,补差幅度应保证乙方获取双方约定的最高综合利润及各项优惠条件。同时,乙方有权重新商议合作条件或终止协议。
第九十九条甲方违反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供价非当地市场最低供价的,甲方应对其提高部分向乙方双倍赔偿。
第一百条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货的,或逾期5日未向乙方供货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甲方对乙方所有应付款项逾期未付的,乙方可在结算时直接扣收,并享有每日收取______%滞纳金的权利。甲方未能就扣收部分提供增值税发票的(退残款、退货款、降价款除外),乙方可加收______%的代缴增值税款,
第一百零二条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货款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甲方应以______(任选一种)(1、自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日内以现款;2、从第一次货款结算开始扣收直到扣完为止)方式向乙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甲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停止合作,甲方应另向乙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乙方已经销售的甲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乙方直接用甲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______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______日内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乙方享有追偿权。
第一百零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包括甲方工作人员及代甲方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原因造成乙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______万元以上______万元以下的违约责任,具体数额由乙方单独决定,甲方应当在乙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的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的乙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上述通知内容应当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名誉损失的具体事实及相关材料,乙方确定的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具体数额。
第八节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期满
第一百零五条合同的变更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一百零六条甲方产品进入乙方营业场所销售,试销期为__
____个月。试销期内,如甲方产品连续______个月在乙方经营的同品类中销售排名倒数______名之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有效期内(试销期和非试销期可累计计算)甲方的产品连续______个月在乙方经营的同品类商品中销售排名倒数第______名之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将库存的全部货物退还给甲方,而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
第一百零七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下列情况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货的,或逾期5日未向乙方供货的;
2.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交纳的各种款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的;
3.甲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甲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乙方书面催告,______日后仍不改正的。
第一百零八条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甲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不免除。
第一百零九条双方另行约定事项:
甲方应以从第一次货款结算开始扣收直到扣完为止的方式向乙方的每个分公司缴纳______元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甲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停止合作,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乙方已经销售的甲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乙方直接用甲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______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______日内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乙方享有追偿权。
第九节不可抗力条款
第一百一十条“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______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时,其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其应就因其没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能全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可以中止、暂停或者延迟履行,而对于其他没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条款或者约定仍应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一十五条甲方的任何一个相关公司或乙方的任何一个相关公司发生不可抗力不影响其他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节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节合同有效期
第一百一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一百一十八条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
第十二节其他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签订。
第一百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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