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市监局工作计划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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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市监局工作计划6篇

2023市监局工作计划篇1

20xx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全面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继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源头治理,加大沟通协调和联合执法力度。通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式,把握食品药品重要环节、重要节点、重点领域监管,做到全程监管一刻不放松。

(二)巩固“两个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开展各种专项整治。针对本市食品药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旅游特产定期开展抽样检验,进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市民和游客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依法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企业诚信体系。

(四)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投料记录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和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五)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明年要基本完成城区学校食堂、特大型和大型餐馆的“明厨亮灶”工作,其他餐饮服务单位的“明厨亮灶”工作完成30%以上。

2023市监局工作计划篇2

各处室认真学习领会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直属分局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加强对重要事项的法制审核把关,确保省局授权事项依法行使、合法合规;

要强化科技标准支撑,搞好“联合疫苗”“两票制”等重点课题研究,创造条件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着力抓好药品行政许可电子化审批、药品研究动态备案管理系统等信息化项目,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跟踪服务力度,注册申报、生产经营许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信息宣传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上半年,医药园区新获药品生产许可证3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6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类)2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1张;新获药品gmp证书2张,gsp证书3张;新获药品注册证2张,医疗器械注册证15张;新获药物临床试验批件2件。同时,直属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服务功能,派员参加园区各类招商项目洽谈91次,接受企业咨询服务300余次。

直属分局在促进中国医药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探索创新监管制度机制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能。要坚持分局成立以来逐步积累形成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制度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助力园区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化进程,更好地发挥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等相关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下半年,要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省局最新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承接省局新授权事项,加强制度设计,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提升许可服务效能,确保行政权力行使依法依规、廉洁高效。

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加大行政指导力度,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注册申报质量,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品种创新、企业做强、产业集聚。

三是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对已有行政审批信息化系统进行拓面推广和提档升级,并争取省局开发的医疗器械审批系统、药品生产监管系统等在分局先行试点运行,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申报和查询。

四是提高研究、把握和运用政策能力,加大力度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重点工作,以国家和省相关重大监管政策举措的落地见效,进一步扩大中国医药城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五是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每月提前排出下一个月重点工作任务,并加大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023市监局工作计划篇3

县效能风暴办:

7月中旬,我局召集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共30名同志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发放行风状况调查表。广泛征求各评议代表对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政风建设、效能建设、监管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请他们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执法监管职能、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我局进行收,各位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对我局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严厉查处我县辖区内无证经营及证照过期从事四品一械(即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行为;

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假劣食品药品的查处力度;

三是加强对虚假违法宣传广告的查处工作;

四是严厉打击游医药贩在我县辖区内的活动行为;

五是加强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整治脏、乱、差的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六是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等切实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

针对各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局剖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做出如下整改承诺:

一是积极开展辖区内四品一械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经营单位100%取得许可证,从业人员100%取得健康证,日常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年不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购销假劣药品行为,严厉打击以义诊、祖传验方、民族药、特效药等形式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游医药贩无藏身之处;

三是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坚持按“五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按时查处省、市局通知查处和移送的食品药品案件;

四是实施餐饮企业监督信息公示制,全面落实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餐饮企业统一制作、悬挂监督信息公示牌并通过媒体公示,对餐饮企业基本信息和日常监督及抽检信息进行公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寻找笑脸就餐;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亮点工作,让群众消除食品药品的不安全顾虑,放心消费,增强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同感。

通过各种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023市监局工作计划篇4

(一)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管业务培训。针对新建机构岗位新、业务新、人员变动大、情况不熟悉等新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特别是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的培训;二是提高食药监管能力。不断改善监管所办公执法装备和技术检测设备,加强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全方位提高食药监管能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三是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按照履行新职能要求,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装备的配备和舆情监测工作,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二)加强协调联动,提高共治共管能力。

一是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强化综合协调,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形成做好食药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机构改革的新情况,建立与区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共治的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探索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并予以曝光,将失信企业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支持行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药安全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加强与媒体合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优化群众饮食用药环境。在媒体发布动态信息,介绍食药监管的工作动态、宣传健康科普知识、举报维权渠道等,促进与群众的双向沟通交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食药安全知识咨询、法律法规知识解读、张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画等形式,全面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指导群众安全饮食用药,提高公众的食药安全和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药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继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将药品“两打两建”活动、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和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引向深入。不断巩固夯实创卫成果,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处,净化我区食品药品经营环境,确保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023市监局工作计划篇5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按照“抓监管、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求真务实,强化措施,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基础。

上半年,我局全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探索建设干部动力机制,力求培养一支具有创新意识和专业知识、能独当一面、敢闯敢干的干部队伍。

1.以“两学一做”为契机,狠抓学习教育。结合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并坚持每周五集中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总结和经验交流。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我局由党组升格为党委,通过积极沟通协调,完善了党委机构设置。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分解和反腐倡廉责任分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3.推行市场巡查考核工作,提高行政效能。4月21日至5月6日,由市场巡查小组牵头,以“现场详查、统一尺度、按表打分”的方式,对我县一季度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药械工作进行随机检查考核。共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2户(其中生产18户,流通60户,餐饮24户),药品经营单位23家(其中含乡镇卫生院6家、乡镇卫生站3家)。同时,把考核结果的运用与行政问责以及人员的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了“干与不干和干好干坏一样”的问题。

(二)认真履职,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和组织各项专项检查,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上半年来,我局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元旦”、“春节”、“超保质期食品”、“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畜禽产品”、“春季学校食堂”、“五一”等专项整治行动七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366人次,执法车辆153台次,检查企业5671户次(其中生产企业和小作坊368户次,流通企业4619户次,餐饮服务单位684户次),发现问题26个,现场整改14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截止目前,我县中小学食堂办证率已达到100%。

2.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我局通过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事前指导,全程监督等措施,确保了“两会”、“全民预防保健工作会”、“**省文联组织艺术家重走长征路文艺扶贫采风创作惠民演出活动”、“省领导西溪调研”等7次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3.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引导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所布局,达到“明厨亮灶”要求;换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根据业态、经济实力、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利用换证改造时机进行“明厨亮灶”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已成功打造“明厨亮灶”试点单位34家。

4.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稳步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开展农村“**宴”厨师培训、餐饮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等培训10余次,培训食品从业人员800余人次,发放餐饮服务培训合格证400余份,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为我局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认真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不断夯实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我局坚持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为目的,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认真履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156台次,监督检查涉药涉械单位324家次。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我县药械市场。通过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疫苗”“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不合格药品、化妆品监督下架召回工作”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对全县药品经营单位、200余家疫苗使用单位、25家美容机构进行了检查,召回24盒相关不合格药品。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截止目前,我县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0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0例。

(四)实行强有力的稽查执法,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我局稽查执法工作以“严格执法规范市场,打击违法确保安全”为根本任务,稽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1.立案查处方面: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5件,结案13件,罚没金额xxx万元;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没金额5.1万元。

2.监督抽样方面:根据年度抽检计划要求,我局已开展药品抽检26个批次,完成率54%。

3.投诉举报方面:上半年共接投诉举报12件(其中立案查处3件),办结12件,办结率达100%。

4.专项整治方面: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中,对2家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学校食堂进行了立案查处,对部分主动及时整改的情节较轻的采取责令改正。

(五)严把食品药品准入关。

严格执行“两集中、三到位”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办证申请527件(餐饮95件,流通432件),办结502件(餐饮78件,流通424件),无逾期、零投诉。为贯彻落实新施行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掌握新证办理流程规范,组织各乡镇所开展了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培训会,为顺利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核查及发证工作奠定基础。

(六)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

上半年,组织开展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春节期间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对各乡镇的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组织召开了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乡镇及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3月31日,组织开展了主题为“落实‘四个最严’,推动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料1000余份,耐心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七)加大抽检快检监测力度。

1.特别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涵盖大米、食用油、肉制品、酒类、调味品等多个重点品种,计划抽检800个批次。

2.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自主检测能力建设,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法定抽检义务。根据上级要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设立快速检验检测室,我局积极对全县范围内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宣传,亲自上门指导其建设快速检测室。截止目前,我县已有西外蔬菜批发市场和万佳百货超市的快速检测室正在建设中。

(八)实施食品分类分级监管,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实施精准监管,突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事前预防,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逐步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一是调查数据,按照一单位一档案的原则,建立好纸质监管档案,摸清底数;二是建立检查电子台账,对检查重点信息进行电子表格式登记记录,便于随时了解掌握监管整体情况。食品安全分类分级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全面完成,切实达到监管思路清晰、监管工作有序、监管效果明显、监管痕迹可查的目标,客观公正地反映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状况,更加有力的保障辖区人民的食品安全。

(九)构建食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开展主题为“落实‘四个最严’,推动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料1000余份,耐心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对外发布食药品安全警示1期,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监管信息5条,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动态5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堂承包人、农村厨师培训,共组织3期约600人次参与考试,发放宣传资料140余份。通过多方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营造了全民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食品抽检工作滞后。由于我县搞试点,县政府要求我局抽检机构必须经过招标,到目前还未完成招标,导致目前我局食品抽检工作严重滞后。

(二)畜禽产品定点屠宰难控制。根据县政府要求,目前我局参与畜禽工作整治小组,特别是针对我县鸡鸭鹅等禽类产品,要求市场内的宰杀售卖和麻辣鸡摊点必须经过定点屠宰的检验检疫才能进行经营,否则要求我局进行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而我省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目前我县定点屠宰点收费高且离城区远,绝大多数经营户不愿意将畜禽拿去宰杀,导致我局工作开展困难。

(三)“白板肉”现象依然存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定点屠宰的职能交由畜牧局后,县畜牧局集中检疫,严禁在市场实施动物及动物检疫(含生禽)。我县共有25个乡镇,有13个乡镇有定点屠宰点,其余12个乡镇没有屠宰点。这给屠户检疫带来了困难,因此造成了部分无屠宰点的乡镇仍存在“白板肉”上市经营的情况。

(四)小餐饮标准化建设推进难。由于我县小型餐饮点多面广、无证上岗普遍、基础设施较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加之我局监管人员较少,且大多为新进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熟悉,执法力度不够,造成我县小餐饮标准化建设推进难,特别是已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无奖惩措施,无激励机制的前提下,业主更不愿意投资进行店面的升级改造。

(五)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任务艰巨。由于农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餐饮行业硬件设施差,大部分餐饮单位达不到最低许可要求,违规经营行为和无证经营现象屡禁不止,销售过期食品现象依然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着力推进小餐饮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示范点”、“示范街”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小餐饮店提高管理水平。对取得示范店资格的小型餐饮业,给于一定的优惠政策,让示范店更好更快发展,做到帮扶一批、淘汰一批,形成良性竞争,优胜劣汰。

(二)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快检室建设工作。指导督促西外蔬菜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尽快建立快速检测实验室,并定期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三)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及边远山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大处罚力度,力求彻底解决市场顽疾。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协同机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探索长效机制遏制制假售假行为。除了对假劣食品药品通过媒体曝光外,拟对违法单位或个人建立曝光制度,与卫生、畜牧、公安、医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案件通报等制度。

2023市监局工作计划篇6

(一)积极履行监管新职责。

结合我市餐饮消费的特点,制定餐饮单位整治的短期和中长期的目标。严格许可条件,细化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许可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行为和文书。着力开展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无照经营户专项整治活动,以创建小餐饮示范点为手段,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加大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加大食品抽验力度,推行快速检验方法,扩大抽验覆盖面。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各类食堂的专项检查。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物中毒的调查工作;依法做好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对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做好辖区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二)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主动帮助医药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反映医药企业在发展中的诉求,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医药企业外部发展环境。加大药品注册、生产等环节的帮扶力度,积极支持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纳入国家定点生产。加大自主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实施药品管理和质量体系考核制度等措施,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学研机构与企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与蚌医附院药学系、丰原医药技术开发公司等学研机构联办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临床研究基地等,构筑技术开发和创新平台,加快产品的研发与创新。积极探索规范餐饮行业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促进餐饮行业连锁经营,规范服务。引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培育健康相关产业,努力促进我市食品医药经济实现大跨越大发展。

(三)保持药械监管高压不松懈。

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开展防控甲型流感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档案。

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强药品检测车的运行管理,做好抽样检验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网络,提高病例报告的质量。

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采取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检查频次达到3次。对新黄山玻璃有限公司等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gmp认证和再认证工作。开展药品再注册工作。深入推进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对我市麻精药品的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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