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及工作计划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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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是职场中每个人都要学会写的一种文体,工作计划是对接下来工作做的一个统筹部署, ,以下是精品文档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检查及工作计划8篇,供大家参考。

检查及工作计划8篇

检查及工作计划篇1

一、检查目的

落实分公司hse管理要求;辨识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检查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有无事故隐患的存在;

3、各类安全、消气防设施的完备性;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合规性; 5、施工机具的安全完好性; 6、个人作业行为的合规性; 7、各单位安全计划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形式

1、日常检查:做到每天至少两次现场巡检;

2、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季防风、夏秋季防雷电、冬季防冻,同时包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滑、防高温中暑等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实际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检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每季度一次。;

4、节日前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公司安全、保卫、消防、

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进行节假日检查;

5、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公司级综合性检查由安环部组织,各相关专业共同参与,每月进行一次。各属地综合检查有属地主管组织,属地内各专业参与,每月最少进行一次。 四、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工作要严肃认真,所查问题要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并以安全通报或直接邮件告知的形式告知受检单位;

2、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综合性检查、节前检查、施工现场、季节性检查要制定检查表。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五、检查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公司【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

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等; 4、事故案例经验教训。 六、检查人员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专项检查由安环部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及专业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安环部有关人员进行。 七、时间安排

八、专业部门和各生产单位安全检查按程序文件要求执行。篇二: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20xx年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为了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缺陷,及时消除工作环境中物(设备、设施、材料等)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三违”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如下:

1.实行安全生产日巡检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全线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违章、限令整改和记录。

2.实行安全生产综合月检制:由安委会指定项目领导负责,项目安质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综合办公室、机电部共同对项目属各施工队、施工作业区进行综合安全检查,时间为每月28日-29日。

3.实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季检制:由项目领导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时间与季末一期安全月检同步。(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单位日常安全生产运行资料)

4.实行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半年检制:由项目经理、总工对项目各部门、施工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各人日常安全生产行为资料)

5.由机电部派专人对各施工队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日常巡检,对各用电部位避雷及接地设施进行月检测,并记录。

6.由安质部负责固定检查计划以外的各项随机专项或综合检查,完成检查记录和各项上报工作。

7.由设备物资部负责每月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测、记录和填报工作,时间与月检日期同步。

8.由安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综合队各施工队、生活区、施工区进行消防、日常巡检,完成检查记录。

9.进入汛期后,根据防汛预案安排防汛检查工作,实行日观测、记录制度(每8小时一次),遇阴雨天气或连续阴雨天气或强降水,实行每1-2小时记录一次制度。

10.针对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安排,由安质部对专项整治重点项目进行随机专项检查,工程技术部负责配合进行整改和监督工作。

注:全年用于安全检查费用:10000元-30000元(计划)

11.安全生产检查评分汇总表见附表1-2;

检查及工作计划篇2

今年我院在民政局、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山西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登记机关职能作用,严按程序办理登记、变更等手续,按规定开展年检及联合检查工作,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诚信、自我约束,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探索与强化医护人员的技能、礼仪培训,全力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进入新阶段。现将20__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自身素质。

要求全体人员热爱医疗事业,关心医院发展,以集体利益为重,胸怀开阔,不谋私利,能干事,干好事,要无私奉献,刻苦耐劳;在工作作风上要敢于负责,勇于承担责任,在个人情操上,要严于律已,善于学习,不断强化自身素质。

二、以德为首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将其摆在医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我们坚持以德为首的原则,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做法:一是建立了每月有效的政治学习制度。二是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组织学习如何与患者沟通及换位思考等多种沟通方式,把紧张的医患关系消灭在萌芽中。

三,扎实开展培训工作

组织医护人员培训,通过理论与实际操作的培训提升医护人员

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疗队伍建设

不断更新医护人员的新观念。注重把学习新课程标准与构建新理念有机的结合起来。新的一年医院计划购买《新生儿复苏课程》、《教妈妈喂养》、《给宝宝看病》等多种新版书籍,配备新的医院管理系统。将理论结合到实际工作中,更新观念,丰富知识,提高能力、科学发展,以全新的医疗素质迎接新的挑战。

五、扎实做好其他专项工作

1、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创新。努力营造温馨的医疗环境,无事故发生。

2、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热心于社会公益活动。

20__年我们将以必胜的信心迎难而上,战胜困难,阔步前进;以更加昂扬的工作姿态,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之中;以踏实的作风,求实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医院崭新局面,再创新的辉煌。

检查及工作计划篇3

为了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缺陷,及时消除工作环境中物(设备、设施、材料等)的不安全状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如下:

1.实行安全生产日巡检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全线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违章、限令整改和记录。

2.实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季检制:由安全领导小组指定项目领导对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时间与季末一期安全月检同步。(安全生产部负责提供被检单位日常安全生产运行资料)

3.实行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半年检制:由安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安全生产部负责提供被检各人日常安全生产行为资料)

4.委托具有检测资格的单位对各用电部位避雷及接地设施进行检测,并记录。

5.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固定检查计划以外的各项随机专项或综合检查,完成检查记录和各项上报工作。

6.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测、记录和填报工作,时间与检测日期同步。

7.由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负责对生活区、生产区进行消防、日常巡检,完成检查记录。

8.针对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安排,由技术质量部对专项整治重点项目进行随机专项检查,安全生产部负责配合进行整改和监督工作。

9、各岗位操作员每天按巡检路线全面认真巡回检查三遍,并填好记录。

10、夜间值班人员每晚21点按巡查路线对全厂全面巡回检查一遍并填好记录。

11、检查时对装置、设备、储罐、阀门、法兰、安全阀、液位计、放空阀、机泵、各法兰联接件进行仔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2、检查方法、采用听、看、闻、摸、及刷肥皂水等方式,绝不放过一个泄漏点,将泄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3、每月1~5日对全装置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一遍并用肥皂水逐法兰动、静、密封点进行试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所有检查必须及时填写记录。

检查及工作计划篇4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检查及工作计划篇5

为全面落实华能繁峙风电工程项目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文明施工基础,全面提高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证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成立春查领导小组;

组长:牛尚吉

副组长:李雅林

成员: 应为保 李慧军 张荣 刘日新

二、春查的重点检查内容:

1、认真开展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的“五查”工作,检查时要结合当前的形势和20xx年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从员工安全责任意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等方面入手,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查找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和落实情况;

2、检查风险预控管理工作。检查危险点分析及作业中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3、检查交通安全及防火管理工作。交通方面重点检查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要从人员、车况、路况和管理等方面查找隐患,特别是在厂区快速行驶问题的管理。防火方面重点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场所公共场所及电缆系统防火的管理情况;

4、检查防汛管理工作。检查各施工单位在20xx年05月15日前防汛工作组织机构及制度措施和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5、检查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各施工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规定的情况;

6、检查各施工单位“四项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

7、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监督体系和保证体系的健立情况,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8、检查各施工单位危险源辩识和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吊装技术方案制定和审查,吊装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执行,高空作业安全措施完善情况;同时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和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9、检查各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检查方法:

1、在准备阶段,督促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准备情况,即成立组织机构、工作计划、上级文件传达学习等;

2、在自查阶段,检查重要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编制报审和施工前的交底情况,检查大型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和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检查脚手架搭设情况,检查施工用电的维护管理情况,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情况,检查防火、防暴现场管理情况;检查施工车辆的管理情况,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试和身体检查情况,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的配置使用情况等;

3、在自查阶段,对内业(资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各种规章制度,安全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施工方案报审和施工前交底记录,大型机械保修运行检查记录,各种安全台帐等。

四、春查的步骤时间安排:

1、20xx年03月01日至03月15日为计划准备阶段;

1.1在此阶段监理处要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春检的文件和有关安全文件,编制工作计划,使全体监理人员深刻认识春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积极地投入到春检活动中来;

1.2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督促施工单位传达学习文件,编制工作计划。

2、20xx年03月16日至04月15日为自检阶段,在此阶段进行现场和内业(资料)检查,施工单位要把自己检查出来的问题作好记录,边检查边整改,监理检查出施工单位的问题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口头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3、20xx年04月16日至05月25日整改阶段,各施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要存记录;

4、20xx年05月26日至05月31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对历时三个月的工作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为下半年的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繁峙风电工程项目监理处

检查及工作计划篇6

“元旦春节”两个传统的重大节日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的食品安全卫生,经济开发区分所将对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餐饮业、农贸市场、散装食品等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劣质油脂及其他用伪劣手段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米面油、熟食制品、乳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卫生准入制,检查时间为:12月25日—20xx年元月底,其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工地食堂及餐饮业的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的“卫监五号”压滤机滤布行动的要求,对各大中型餐饮及学校、工地食堂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加工场所卫生状况,餐用具洗刷消毒设施,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索证情况,对承办“年夜饭”及大型集中就餐的单位要实行“事先告知制”和“留样制”。严把各环节关,以确保节日市场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卫生。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对我区域内的熟食制品、糕点、油脂、酒类等检查。对加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设施、工具用具的洗刷消毒设施,冷藏设施及运输工具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每批使用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要求做到批批有相关的索证索票证明,熟食、糕点经营店、柜台及流动销售摊点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销售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严禁抓、拿直接入口的食品,做到货币分开。

三、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的检查

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是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休闲食品,目前,这类食品存在有不安全因素,我们对其加工场所的检查重点放在产品生产时是否加入非食品用的工业糖精、片碱、滑石粉、非食用油脂及产品中含有“亚硫酸钠”“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对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使用的原料及包装材料、索证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

四、散装食品的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超市、集贸市场及散在的散装食品销售摊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存放食品的容器必须达到卫生要求,原包装必须有完善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注明,并附有同期产品的索证材料。

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污染,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销售人员严格个人卫生,以防止二次污染过程,我们将通过此次检查,规范散装食品的经营行为。

五、对超市和食品批发部的检查

我区域内有超市和食品批发部21户,我们将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重点放在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节日期间销售广泛的粮油、酒类、乳制品、糕点、蛋奶制品、腌卤制品、调味品等,对过期的,索证材料不完善的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严格把关。

六、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检查

对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农副产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乳制品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对于以上的专项检查,我们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坚决依法处罚和取缔,滤布加大宣传形式,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提高流通领域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通过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全面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患,建立食品绿色市场,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

经济开发区分所供稿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日

检查及工作计划篇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按照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要求,结合办公室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局、处及厂部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1月,总结本部门20-年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安排部署20-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并同本部门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致力于安全防范,以提高安全素质和快速应对处理突发性安全伤害事故的能力。

3、根据我厂生产实际情况,修改和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加强对门卫治安值班人员的管理,确保厂区内不发生治安事件。

5、每月对食堂餐具、饮具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做好文件的整理和收集,对密集文件和信息做好安全和-,严防失密泄密事故的发生。

7、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予以登记备案。

检查及工作计划篇8

有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 “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具体安排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检查内容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六)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十八)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十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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